2011年2月16日 星期三

地產商手法 (樓房篇三)

香港標榜自由市場﹐在公平競爭情况下﹐一切都是供求定律﹐問題是﹐香港地皮集中在數大地產商手上﹐他們能操控供應及定價﹐在地產商來說﹐既然高價也有人買﹐他們手上大量現金﹐不急於套現﹐賣樓的手法是製造一浪高於一浪﹐第一期推出少量單位發售﹐便宣佈第二期加價﹐還有﹐預售不是明碼實價﹐有的是意向價﹐要準買家出價商議。(但每次出入伙紙時總有一批蝕讓或撻訂收場。)
剛才說新樓總有人買﹐原因是每次推出少量單位﹐聯同物業代理製造墟撼場面﹐據行內人透露﹐每次發售都超額完成﹐除了當中有真正的買家外﹐地產代理公司規定某區經理要入票一定數量﹐不用擔心﹐經紀只是開支票﹐不用過數﹐目的是造成超額現象。在證券業來說﹐這是[搭棚]﹐是嚴重違反法例﹐定罪可宣判入獄及吊銷牌照﹐但政府對地產業視而不見。

(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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