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玉和尚嗣曹山,在撫州。俗姓高。]
(節錄)
問:「如何指示則得不昧於時中1?」
師云:「不可雪上更加霜。」
1 不昧於時中:不昏昧於適當時間中。
《景德傳燈錄·卷八·懷讓禪師下二世·馬祖道一禪師法嗣下·大陽和尚》
伊云:「雪上更加霜。」
[荷玉和尚嗣曹山,在撫州。俗姓高。]
(節錄)
問:「如何指示則得不昧於時中1?」
師云:「不可雪上更加霜。」
1 不昧於時中:不昏昧於適當時間中。
《景德傳燈錄·卷八·懷讓禪師下二世·馬祖道一禪師法嗣下·大陽和尚》
伊云:「雪上更加霜。」
恭賀春釐 春回大地 春色滿園
春風滿面
(本港新聞)
-鄉議局初二求籤,籤卦被解為不可守舊。這解釋任何上中下籤皆適用,一千年前沒錯,再過一千年後仍然是對,有說這籤解是老屈黃大仙,用以伸說東北發展。
-初三賽馬入場人數是疫後新高,果真生意淡薄,不如賭博?高官說對馬年市況樂觀,醉眼對馬年市場,即馬場樂觀。
-自回歸以來,高官稱經濟轉型未間斷,從A到K型,再到Z,二十六個字母過去,仍在轉型。
-馬年端始,高官復講振興經濟。講了就快三十年,好多行業只有震,身家愈見輕。
-特首又一中心呈獻,上次是飛機部件交易中心,這回要打造香港為黃金中心。香港一向是世界三大黃金交易中心之一,緊隨倫敦與紐約,惟近來香港已被上海取代,特首之意,是否要打倒..
-特首過去要打造的數十個中心,除了耳熟能詳的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貿易中心,國際航運中心,國際創科中心,還有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心血管疾病綜合醫療中心,中醫服務中心,全球風險管理中心,全球最大財富管理中心... 醉眼弄不清是以結果為目標,還是以飛鏢為結果。
-特首經常說香港要成為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醉眼頗多以為其超級為超哥,捨他其誰?
-財政預算案星期三發表,又是拼經濟、謀發展。但願這個「謀」,不是台山口音的無。
(國際新聞)
-美總統成立及召開和平委員會。香港也有數個和字頭的會社,不過是非法組織。
-美國男女平等,不止一次有女性欲染指總統寶座不果。反觀日本一向女性被視為次於男人,誕生了女首相。世事往往唔俾你估到。
(財經版)
-本港股市初四啟市開紅盤?醉眼弄不清楚紅綠怎分,並非色盲,而是中國內地股市以紅為上升,綠是下跌,其它世界各地股市則綠是上升,紅為跌,紅者赤也,赤字者,入不敷支也。
日出康城首都屋苑有單位拆卸部份石屎結構牆,這是宗明顯違反建築物法例事件,事後業主被控及罰款。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有否沒有責任?但凡單位裝修,業主要先向管理公司申請開工紙,管理公司收取一定的按金,並要通知裝修公司有甚麼不可為,包括某部份間壁、牆外某些喉管、電線設施改動等,理論上,工程完畢後,管理公司要派人巡視,一切沒有違規例,才退還按金。
港鐵發展的物業,全部由港鐵負責物業管理,以港鐵的實力規模,絕對可以成為一間高質素的物業管理公司,可是,以筆者所見所聞,港鐵是一間只管收取巨額管理費的機構,對提供服務,與應有水準有很大距離。
業戶每月所交的管理費,港鐵先抽取某百份比,然後屋苑內的清潔、保安、會所,以及各樣定期維修,包括電梯及其它公眾設施等,全部是外判,並以外判費用收取業戶8%佣金,其它非經常性的外判,港鐵亦從中收取8%。大家看到此,屋苑內的工程,全部是外判,港鐵收取中間費用。於是,花費愈多,收入愈豐,管理高層也花紅愈高。
如果是一間服務質素佳,管理人員盡責的管理公司,業戶付合理的管理費,屋苑維持良好狀况,是各方都滿意準則。
任何一門生意,有競爭才有進步,觀乎港鐵發展的物業,均指定港鐵是唯一的管理公司,可想而知,一份比鐵飯碗還穩固的工作崗位,除了積極增加開支以賺取佣金,難有節約的心態,政府部門還會有其它部門監察,如審計處的檢討批評,惟港鐵是獨自坐大。於是乎,高層管理人員的態度比官僚更官僚,客務處本是服務業戶,惟事實是,長期與業戶成對峙狀態。
領都屋苑最近三年累增管理費43%,港鐵通告只顯示比較區內其它較貴的新屋苑,此簡單直接比較非適宜,每個屋苑環境設施不同,領都共四千多戶,理應享大規模得益Economy of scale與較佳邊際效益Marginal utility,管理費較低是理所當然,況且,同區屋苑有較低管理費者,則隻字不提。
屋苑大工程動輒百千萬元,客務處透過業委會,有很大的自主權選擇外判公司,最近鬧得沸揚的懷疑圍標事件,更是使人關注。
(本港新聞)
-黎智英案,法庭重判,眾官大發歡迎詞。黎違反法例,可以說他罪有應得,對香港是婉惜的事,非值得慶祝,何以連番歡騰雀躍。
-近日連串蠔災,數十人先後中毒,五星級文華酒店也如此,顧客以後宜光顧可攜寵物食肆,先把食物飼寵物,等會看反應,才自己進食。
-高才通,優才計劃申請人大減。過去搶人才之聲響天,如今搶不成,應考慮劫人才,年前準備開設家族辦公室,誓言回來的中東王子無蹤影,宜效侵侵擄劫歸案。
-地鐵附例,講粗口罰款五千元。不知是逐字計,逐句計,還是時間計,有冇編彙粗口大全供參考,好得依法有據。
-最低工資時薪加一元,茶餐廳凍飲即由加兩蚊變加三蚊。
-特首落區探訪居民,新聞無甚睇頭。如能到獄中探訪肥佬黎,即成全球大新聞,至誠感人。
-道德淪亡之風來了,律師醫生加入碰瓷黨。建築界玩圍標。
-食環署招聘首長,強調條件是必需有政治觸角。食環署本應管轄食物及環境安全,看來大學應新設食物政治和環境政治科。
(地產版)
-中海外以六千多元呎價投得牛頭角地,表示看好樓市。年前鴨利洲有中資機構以二萬多元投地,也是看好樓市。
(國際新聞)
-新聞常見「合作共贏」幾個字,合作的定義,是你必須跟我合作。
-日本女首相率領政黨贏得紀錄議席。有謂女人半邊天,這個女人全翻了日本的天。
-美國國土安全部因撥款問題,面臨停擺。美帝仇家攻其無備,更待何時!美國無大陣容閱兵,又無展示新型軍械,更無西風導彈,冇有怕。
-美總統不准公佈其有關民調。侵侵後知後覺,應早些來取經。
-中美領導人甚篤交,美總統謂習主席是其老友,習主席也經常說中美誰也不能沒有誰,惟官員則互相指責對方亡我之心不死。
-美伊將談判,美航母群結集伊海灣。好比黑社會講數,一方集齊兄弟在附近晒馬。
(神州消息)
-快手平台出現色情直播,被罰1.19億元人民幣。正是手快有,手慢冇。
通告2026年2月6日
又是業委會通告,稱大量業主對30/1議決非常不滿...他們不知道(撤銷安裝車位電樁)有賠款及不願意承擔此費用及損失。
事實:30/1業主特別大會對凍結管理費以極大比數通過,大量業主,超過百份之五十反對車位安裝電樁,臨時決議大比數通過罷免現屆業委會及轉換港鐵客務處經理。
疑問:業委會於2025年10月17日的業主大會以捆綁式通過,而非向每一車位業主徵求同意,然後事後說非車位業戶也要分擔賠償責任,此舉有違正常法理。業委會和港鐵客務處安排不正確,非車位業主應毋須負責,個別車位業主應有選擇權,更無理是無車位業主可以決定車位業主安裝。業委會不停發通告,又展示易拉架大字顯示恐嚇性字句,有業主呼請業委會和港鐵尋求法律裁決,毋不斷浪費業主公家資源。
++
通告2026年2月7日
業委會回應居民疑問:為何管理費加幅那麼大及儲備減少?
疑問:通告用了整頁紙,惟沒有詳細交待收入運用變化及儲備金數千萬元如何消失,只有一段:2024年起.. 營運基金被削減至871萬元。業委會更沒有解釋為何三年累加管理費43%,遠超本港同期生活及經濟指標。
更大疑問:業委會連連出通告,對安裝電樁萬分着急,用不同手段,究竟受那方壓力?用意為何?
業委會頻出通告,這次稱2026年1月30日的特別業主大會上,充斥大量不實及誤導性的資料。
1) 稱誤導業主工程能以$1,300-$1,700餘萬完成,脫離現實。
疑問:業主有比較其它屋苑安裝電樁所花費用,本屋苑每一車位四萬多元,扣除環保署津貼,每車位業主需付二萬多元,是所知最貴者,其它屋苑較少車位的,完全毋須車位業主付費。
2) 稱誤導業主不需就撤銷合約承擔相關責任
疑問:業委會不斷強調非車位業戶也要分擔車位撤銷合約的賠償,法理上說不通,港鐵客務處簽合約前並無徵詢所有車位業主同意,加建個別車位設施不同維修,維修是公眾利益,個別車位加建設施必須得到車位業主同意,才可收取費用,不可由其他人代決定,公契無賦予此權力。
3) 稱沒有實質有效證據下,抹黑.. 圍標..
疑問:業主基於中標價比其它同類工程高,有此合理懷疑。屋苑經理之前無申報與顧問公司和承辦商的關係和有否利益衝突。有實質證據的話,已報警拉人矣!行賄貪污多發生於工程完成後。
4) 稱抹黑業委會利用黑社會入侵屋苑。
疑問:事實上警方已拘捕疑人及仍通緝在逃人士,其中有嫌疑與業委會成員有關。
業委會嚴正聲明2026年2月1日
(第一段) 業委會委員.. 身家清白,絕無和黑社會或不良份子勾連。
疑問:只有極愚蠢的人才會親自做壞事,事實警方已拘捕疑人和通緝餘人,其中與委員有關連人士。
(第二段) 有傳媒及公眾人士不斷以此唱衰領都... 大家居民非常憤慨和痛心。
疑問:居民憤慨是因為非車位業主也被恐嚇要賠償車位引致的損失,及三年累加管理費43%。
(第三段) 大家深愛這家園...
疑問:大家愛這屋苑,但不要有人上下其手從中得個人利益。
(第四段) 對於上述失實謊言,本會代表.. 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疑問:不知所稱失實謊言是否包括第一段所稱?業主亦保留追究業委會和管理公司的法律權利。
++
業委會再召開特別業主大會(2026年3月13日)
1月30日召集人召開的業主特別大會通過撤銷車場電樁安裝事宜,現在業委會運用權力再召開會議推翻1月30日的投票決定。此無止境的召開會議浪費人力物力,是疲勞轟炸,同一議題已經過三次大會討論議決,業主已有充份資料,並於1月30日最後通過撤銷。
業委會濫用隨時可召開會議,其他業主召開則需有5%發起人。
車場安裝電樁,理應由個別車位業主自行決定及負擔,不能以捆綁式由他人代決定,車位是個人擁有,未得業主同意,別人不能在其業權範圍內安裝任何設施,公契並無賦予此權力,而車主並不一定擁有電動車,毋必需電樁裝置及被迫付高昂費用。此外,港鐵客務處從無提供合約條款予車位業主檢察。
業委會再而三對此外判工程着急,筆者只能以司馬昭之心猜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