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理宗淳祐十二年(公元1252年),杭州靈隱寺高僧普濟編集,共二十卷。五燈指《景德傳燈錄》《天聖廣燈錄》《建中靖國續燈錄》《聯燈會要》《嘉泰普燈錄》]
《卷十六》 [出家人看破紅塵,惟認為俗世人仍須嫁娶。]
(第五一三節)(節錄) 男大須婚,女長須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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