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內地領導人在很多場合總喜歡强調依法治國,這本來是舉世皆然定律,但不知為何常常要掛在口邊。有內地女子在香港法庭開審時拍照被檢舉,她表示不以為然,並認為法庭是公開的公聽會,拍照有何不可,且她也不是第一個,最近新聞也報導了數宗。
我們不時在電視見到內地罪犯被押上法庭受審,一般有三種表現,一、低頭不語,當然很難清楚他們的內心世界,但似乎告訴被抓着無話可說;第二類,嘴角露出輕微冷笑,有點兒今次真的走厄運,表現得今夕吾軀他朝君體的味兒;前兩類看不到絲毫悔意,最後一種是違紀必嚴重的高幹,被捕後迅速痛改前非,對不起國家,對不起黨,但甚少說對不起人民,雖然刮的是民脂民膏,好像忽然蒙上天感化,今是而昨非,背後有甚麼安排則不得而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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