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憲宗元和十年(公元815年)詩人賦玄都觀詩開罪權相被貶出京,十四年後被召回,於唐文宗太和二年(公元828年)寫下此詩。]
予貞元二十一年爲屯田員外郎時1,此觀中未有花木。是歲出牧連州2,尋貶朗州司馬3。居十年,召至京師。人人皆言,有道士手植仙桃,滿觀,如紅霞,遂有前篇4,以志一時之事。旋又出牧。今十有四年,復爲主客郎中5,重遊玄都觀,蕩然無復一樹,惟兔葵6、燕麥動搖於春風耳。因再題二十八字,以俟後遊7。時大和二年三月8。
1 貞元二十一年:唐德宗病逝末年(公元805年)。
屯田員外郎:掌管屯田事務。
2 出牧連州:出任連州(今廣東省連縣)刺史。
3 尋:不久。
4 前篇:指《元和十年自朗州承召至京戲贈看花諸君子》。
5 主客郎中:掌管與其他民族交往事務。
6 兔葵:一種野菜。
7 俟:[粵音自]等候。
8 大和:(即太和)
百畝庭中半是苔9,桃花淨盡菜花開10。
種桃道士歸何處11,前度劉郎今又來12。
9 庭中:指玄都觀。
10淨盡:落盡。
11 種桃道士:指當年貶劉禹錫的權貴。
12 前度劉郎:東漢漢明帝永平年間,劉晨和友人在天台山桃源洞遇仙女,逗樂十天後歸去,但找不到家,打聽下原來過了七世孫,已是晉代,劉晨在晉武帝太康年間重訪天台山,但未能尋舊地。後人以「前度劉郎」來形容重訪的人,此詩作者亦是姓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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