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0日 星期四

也談一地兩檢

要談這題目,一定要冒得失,甚至兩面不討好,因香港已發展成非友則敵的城市,政治利益掛帥,一切已達不情理地步。

高鐵一地兩檢,無可避免,亦無選擇,因為總站地點在於市中心內,若無同地兩檢,則失意義,運作亦會增麻煩,除非總站設在邊境,如現時邊防線的羅湖和落馬洲。但要一句一字的解讀,又確是違基本法,以特別形式使香港市內的地方變為內地部份和實施內地法律,在此情可通但於(基本)法不合,所謂地上地下所屬闡釋則是蠻橫,以至下不為(違?)例亦是無私可見私之論。再推算要說甚麼立法原意,更是奪理,立基本法時沒有想到會有高鐵總站設在市中心內,而又需要兩地政府短時間短距離通關。從開始建設,市民被蒙在鼓裡而至米已成炊,泛民派雖數年前已知高鐵總站在此,但無人通知或可能無想到有此問題。現在公婆各有各說,大原則談不攏,更講不上妥協的藝術,惟事在必行,權在那一方,明顯不過。雖云其他地方也有近似問題,如深圳灣,又或其他國家,始終是在邊境口岸區,地理和技術上容易解决配合和接受。

一地兩檢是權宜之計,別無他法,只能互諒互讓,一切解釋是牽強可道而不成理的托詞,不應與駐港解放軍相提並論,解放軍駐港是基本法詳細規定列明,而領事館內範圍有國際共識慣例,不可混為一談,另一方面,若要恐防內地執法人員在港越權,不若銅鑼灣書店和四季酒店事件更可怕恐懼。

筆者不憂心內地執法人員會偏離執法範圍,反而擔心交通疏導問題,在如此繁忙的市中心內,選址設計缺周詳,據知,內地及世界其他地方之高鐵總站,一如機場,也是遠離人煙稠密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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