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5日 星期四

物業管理與圍標(二)

新建樓宇日多,物業管理需求有增無已,但物業管理公司水準不一,更有用盡方法斂財,雖然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物監局]採發牌制度,惟規管不足,本文促政府訂立收費標準。另外,鑒於有利用法律漏洞,大廈立案法團[立案法團]或業主委員會[業委會]被不法份子滲透,以至維修的承辦商及顧問公司,均受不法份子控制,小業主任由剝削,怒不可言。本文認為政府應訂立更嚴密法則,增加各方面投明度,防止非法活動。

建議:物監局除了監管物業管理公司,亦監管立案法團、業委會、及參與有多業權維修的顧問公司和承辦商。

) 香港住宅有三種管理形式

1.單幢式的所謂三無大廈,沒有業主立案法團,沒有任何業戶組織,和沒有管理公司的大廈。針對此,政府去年(2025)推行「大廈管理專業顧問服務計劃」。這些均屬於很舊的樓宇,隨着市區重建,問題將隨時間消失。

2. 有成立立案法團法團須依法例註冊,成員要登記,並有一定法律責任。業戶數目多的均聘請專業管理公司,業戶少的也自行聘請工作人員。立案法團對物業管理有最終決定權

3. 依公契賦與附例成立的業委會,惟大廈管理事務全由地產發展商屬下的管理公司操作。

業委會與立案法團不同,簡單的說,業委會屬非法人組織(non legal entity),管理公司不一定要跟從業委會決定,而業委會不能轉換管理公司。

民政事務署多時被邀參加一些重要會議,一般只屬過場式的禮儀,多不會發表意見,亦不接受現場投訴。

) 業主立案法團與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和質素

1. 業主立案法團成員純義務性質,成員其中主要骨幹數人每月可支取象徵式的津貼,不少且自動放棄這俗稱車馬費,由於要定期開會及跟進大小事項,找有志和有識之士擔當不容易。

2. 業主委員會是根據大廈公契賦與附例成立,見於大型發展商的物業,成員亦是義務性質。

3. 無論是立案法團或業委會,成員多時拉雜成軍,對物業管理認識水準參差,甚至基本管理概念也缺乏。會議一般是由管理公司安排,兩者既合作,亦存在利害關係,又容易謀出對業主不利的事。

建議:

立案法團或業委會成員,最少一位須有由物監局認可的資格。物監局可舉辦簡單課程,教授物業管理基本知識和法律概念。立案法團或業委會亦可外聘有該項認可資格人士,以大廈業主利益為依歸,每屆以合約形式,一般而言,立案法團或業委會每年開會次數不多,支出不會很大,收費亦可視乎住宅單位多少而定。

立案法團或業委會成員,須通過警方背景審查,防止黑勢力滲入。

業委會屬於三不像,既非法定團體,又無實權,長遠而言,政府取消業委會,代之以立案法團,阻止物業管理公司托詞逃避業主監管,及物業管理公司不能施行單邊決議,例如任意加管理費。

) 立案法團與業委會負責範圍

大廈物業管理分幾個大範疇,保安、清潔、公眾地方維修,大型屋苑有設立會所和園藝打理等。管理公司一般把上述外判,有規模的管理公司有標準合約藍本,或增修草擬不同內容,包括工作範圍,所需人手,然後向外招標。法團或業委會和管理公司可商討特別條款,或加入條文。

) 招標形式
1. 登報公開
此方式難以控制入標數目,需花大量時間審核資格過往背境等。可靠性reliability不易評估。

2. 邀請管理公司名單上的承辦商
好處是入標數量有限制,入標承辦商資格事先已批核,符合條件,有過往紀錄查核,可靠性較高,爛尾機會較低。弊端是競爭小,且容易有默契造成圍標,俗稱分餅仔。此方式港鐵物業管理採用,惟經常被詬病中標價較市場為高。

無論是公開招標,或有指定的承辦商名單,圍標情況均可發生。政府推出的「招標妥」指引,內容空泛,騷不着癢處。

建議:維修有多業權物業的承建商須有物監管註冊登記,股東及董事名單及主要人員須經警方審查背景。市民可網上查閱,包括近期承辦工程的物業資料。

) 大維修與顧問公司

政府法例,樓齡三十年以上有強制驗樓計劃,舊建築物維修涉及龐大費用,亦需要專門評估,一般先聘用顧問公司,作出建議,然後招標承辦。立案法團成員一般對維修專業認識不多,管理公司職員亦未必有全面認識,不法之徒容易滲入,近期新聞有不少報導,此處不贅。

建議:維修有多業權物業的顧問公司須有物監管註冊登記,股東及董事名單及主要人員須經警方審查背景。直接參與工程商議及審議者須備相關資格,供市民網上查閱,包括近期承辦工程的物業資料。

) 管理公司

管理公司與立案法團間的合約本應是純商業的需求關係,收費是雙方協議,本文提出的是港鐵公司管理的物業,由於住戶組成的業委會無法定權力與港鐵達成協議,一切收費標準是港鐵單方面釐定,故此政府應清晰設定一套準則。現時港鐵的收費如下-

-每年從業戶所收的管理費收取一定的百分比。

-大廈所有支出費用再抽取8%,包括電費水費等。

如果是外判維修工程,港鐵須花時間跟進,收取費用還可說得通,8%是否合適的附加費,值得商確,且容易做成揮霍開支,如影印紙,電費等,無理由抽取附加費,這導至花費愈多,收入愈高的無止境誘因,再者,支出不受任何規管是一大患。有人提出通告等訊息,可透過電子方式傳送業主和有關業戶,及張貼於顯眼地方,每次可以省卻大量人力物力逐戶派送動輒以萬計的紙張。下午五時許,太陽仍然高照,公眾露天地方已燈火通明,浪費電力。

管理公司負責職員,立案法團或業委會成員,物業顧問公司和承辦商負責職員,需定期簽署declaration,與其他參與者無利益關係,包括直系親屬,防止利益輸送。

) 授權書

取消業主授權立案法團或業委會成員,兩者多時存在矛盾及或隱藏利益,發現作弊情況普遍。鼓勵業主親身出席會議,可考慮授權其他個別人士,惟被授權人不能持多於某一數目授權書。授權書只賦與授權事先公佈的議案,不包括臨時加插的議案,防止被濫用。

以上所述管理公司,顧問公司,承辦商等僱員若非物監管登記註冊,不得直接參與相關工程商議。

香港沒有集體訴訟法例,小業主難以同大財團打官司,或者是時候檢討法例,容許大廈小業主進行集體訴訟。

以上建議未必能完全杜絕罪行,但肯定減少犯罪集團猖獗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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