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t to live, don't live to
eat.” -Benjamin Franklin (1706-1790)
以上是美國哲學家富蘭克林的名言。的確,有人生活好像就是為了吃,且不錯過任何機會,總要告訴別人吃了甚麼珍饈美味,且喜拍照示眾,令人覺其炫富,此等人生活無憂,但無所事事,不曾貢獻社會,遑論關心弱勢社群,正是俗話的食飽飯等..。
美食,是大部份人的喜好,同時亦是很個人,用不着每次都通知所有人自己的奢華享受。筆者盛年時,也曾不吝千金為求朵頤,慕名飽魚名店,一家幾口吃頓晚餐可過萬,參加鏞記的美食節,每位近萬元在所不計,到了食肆,多時找主廚,由他發辦,更為一嚐外國名廚藝,不惜專程飛往。
隨着年長,‘成年人口腔期’已過,一切歸於平淡,食只是富蘭克林所言,維生而矣,且亦聽從醫生意見,不少食物避免,吃亦淺嚐而止,如今,一條青菜放進口裡,也覺是無以上之的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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