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6日 星期四

警黑勾結

廉政公署最近拘捕了一批高級警方執法人員,本來不是甚麼新聞,廉政公署成立前,警黑同撈同煲,現在相信仍有,只是不明目張膽,大家知道,除了跨國集團酒店,所有消費場所代客泊車均由某些社團包攬經營,由店舖付款‘聘請’該等公司負責,費用是否合理則屬你情我願,做生意打本求方便免麻煩,而這些代客泊的車阻路或違例停泊被抄牌的機會又較其它車輛小。

筆者有一經驗,有晚深夜二時回公司短時間,雖停車場有月租位,為方便,剛巧有空隙,把車停在大廈旁的小路上,當年美國銀行中心有一夜店i-Club,會員皆是富貴人士或公司高級行政人員,夜後,汽車泊滿路上,筆者的車輛停泊了十餘分鐘,擋風玻璃已有定額罰款告票,筆者心裡氣憤,深夜時間,沒阻交通,看前後左右車輛,沒有一輛被抄,心想是我的車阻佔代客泊車的地盤才有此舉。次天,我告訴一位在廉記工作朋友的遭遇,他說,根據法例,違例泊車抄牌是沒有時間限制,但一般在深夜無造成大阻礙是不會抄的,我的情况肯定是有警察選擇性執法,如我能記錄前後附近的車輛車牌號碼,最好有拍照,他們或許能作一些投訴。

Safety Road barrier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