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網友問現在的樓價有冇道理,我劈頭第一句是absolutely unreasonable,不過,如果說及高樓價背後的原因,我不會不同意。(由於回答時在公司,沒有中文軟件,所以用absolutely
reasonable)。請注意,我只是同意高樓價的原因,原因有多方面,在此不贅。
我突然咬文嚼字,英文reasonable解作有理由、合理,但不一定的有道理(雖然字典也把reason譯作道理),中文的道理是包含有道德的意思,所以有理由或合理的事,未必合乎道德的標準,有網友說,存在就是道理,根據筆者剛才的推論,只同意存在有存在的理由,但不是道理。回覆問題,我認為現在的(高)樓價是冇道理,因為高樓價衍生的問題,令整個社會不平衡,亦加深了貧富懸殊的嚴重性,此處不再詳述。
外國大都市,例如倫敦,市中心樓價也是高昂(最近香港已趕過了),但周邊仍是合理負擔的水平,居民不會有怨言。香港特區政府縱容高樓價,遲早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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