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導政府要加强對智障學生的愛國教育,包括基本法和國家憲法。
筆者以前曾任一慈善組織為義務司庫,組織多次贊助一所教會經辦的特殊學校,該校收容輕度弱智學生,我們見過了羅校長,看見他對工作熱誠,對小孩的愛心,面對的是一群智力大大低於其他同年紀的,不易為也。我們請校長安排一些家庭經濟不大好的學生,除了開學時贈送書簿等用品,年底前由一班義工帶他們往百貨公司買衣物,由他們自己選擇,告訴每人限額五百元(那是三十年前),目的是訓練他們的自主能力,和對外面世界多點認識。
他們大多有一共通點,對學習不專注,亦患上過度活躍症,義工要打醒十二分精神,雖然是一對一,但一不留神便隨時讓他們走失,所以,要他們嚴肅地學習,還要守紀律?就算坐定定也難。別忘記我們見到的只是輕度智障,尚且如此。
後來,我們有次參加該校的一個聚會,由學生表演,我們知道他們全都有學習障礙,所以不有期望,但亦有驚人發現,其中有數個學生對當時粵語流行曲朗朗上口,無論是劉德華,張學友,郭富城,梅艷芳等歌曲,非常熟練流暢,負責的老師說,他們平常認字也有困難,說話表達亦不容易,但唱歌便成了另外一個人。記得後來有次徐小鳳的演唱會在唱歌時安排他們在台上跳舞,動作拍子奇準,可見任何人,無論智商高低,也總有可發掘的長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