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

到時睇吓點 (生活篇十五)

以前認識一位朋友﹐做生意很成功﹐賺很多的錢﹐但我疏遠他﹐原因是沒有誠信﹐他曾經兩次約我喝酒﹐但爽約而不通知﹐手電也不發﹐後來找到他﹐辯稱有重要事﹐但從沒解釋﹐其後從他的朋友得知他的態度﹐要是有錢揾﹐朋友可以不理﹐自此兩次甩底之後﹐他再約我﹐我說明若是只兩人﹐我不赴約﹐我表明原因。

另外一位朋友﹐與他約會﹐除非是即興﹐立即行動﹐要是約他明天或以後的時間﹐譬如喜宴或特別敘會﹐告訴他的日期﹐問他有沒有空﹐他回答是﹕到時睇吓點。我也以後沒有再邀約他。

2011年3月30日 星期三

垃圾電郵 (生活篇十四)

電腦﹐無論在公在私﹐已成或不可缺﹐它幫助我們的生活﹐想到的﹐想不到的﹐電腦能替我們做到。自從有了互聯網﹐加上超級搜尋器﹐我已較少上圖書館﹐電腦帶給我們無限量知識﹐問題只是我們的時間有限。

朋友中有很多喜歡把自己收到一些認為有趣有用的﹐廣發親朋﹐內容不外是一些趣事或食療。根據我的調查﹐一般人對很長的文字﹐特別是食甚麼做甚麼有益或有害﹐不感興趣﹐輕鬆有趣的短片還可以。

2011年3月29日 星期二

電腦恐懼症 (生活篇十三)


一些較上年紀的人﹐其實不很老﹐對電腦產生抗拒﹐認為是深不可測﹐甚致碰它會有危險﹐或容易把它弄壞﹐我說﹐如果非暴力能把電腦弄壞的﹐定是電腦天才。電腦到這世代﹐已無可避免﹐這世界若是突然沒有電腦﹐整個地球立即停下來﹐是大災難。恐懼電腦的人﹐是與世脫絕﹐今天仍有人不用信用咭﹐不怕煩地往銀行排隊提款﹐交電費...更不用說沒有個人的電郵信箱。

其實﹐電腦帶給我們知識﹐方便與樂趣﹐兼延遲老人癡呆症。

2011年3月28日 星期一

逃離癌魔 – 聽天由命 (醫療篇五)


治療期間﹐除了苦不堪言的化療﹐還參加了岑教授的研究計劃﹐中西醫合璧﹐我當時還每天吃靈芝﹐一瓶數千元。後來不知為何肝酵素突然高到令教授也擔心﹐所以停了中藥﹐也停了靈芝。

在我輔導的病人﹐有些家境不大好的﹐我也勸他們不要太花費買靈芝﹐這產品宣傳予人感覺像秦始皇遣找的仙丹﹐我又再說﹐如果靈驗的話﹐也已世界馳名﹐治癌必需﹐不用廣告矣。

病愈後﹐全情投入幫助有需要的病人﹐高峰時70多人﹐我給每人開檔案﹐記錄每人病况﹐近年懶下來﹐此等記錄已全碎毀。

我處理的個案中﹐大部份均能存活﹐只有部份過不到關﹐但他們家人告訴我﹐由於我的輔導﹐他們積極接受治療﹐也面對現實﹐最後雖不成功﹐也接受了上天安排的命運。()

2011年3月27日 星期日

逃離癌魔 - 癌病成因 (醫療篇四)


我患的是直腸癌﹐後來擴散至肝臟﹐動了三次手術﹐其間很多有心人﹐認識的不認識的﹐紛紛介紹醫療以外方法﹐包括食療﹐氣功等﹐我的態度是謝謝﹐我認為﹐要是有一種方法能治好癌症的話﹐已不用流傳介紹﹐該療方已世界聞名﹐發明的人或已取得諾貝爾獎﹐兼發了大財。患癌的人心中已很煩﹐奉勸有心人不要在此時煩上加煩。有朋友說聽聞有某某神醫﹐曾經醫好某某某。我打了個譬喻﹐有某人投注了六合彩﹐回家途中經過一神廟﹐他入內參拜﹐祈求中獎﹐果然他中了頭獎﹐那麼﹐是否每人往該廟都能中獎﹖

患癌期間﹐我還未有私人電腦﹐除非在醫院﹐每星期如常總有一兩天往圖書館﹐特別是找癌症方面的資料﹐發現一些無法解釋的數據。香港﹐中國南方﹐印度﹐星馬是直腸癌高危地區﹐但估不到澳洲紐西蘭也是高危﹐你說澳紐兩地食物不新鮮﹖空氣不好嗎﹖你會相信他們工作壓力大嗎﹖所以我叫人不要亂猜自己癌的成因。(待續)

2011年3月26日 星期六

逃離癌魔 – 與癌共存 (醫療篇三)


在我患病期間﹐自己也不知命運如何﹐但同時致力幫助其他病人﹐做一些輔導工作。

患重病的人﹐特別是癌症﹐知道不幸消息﹐很多首先不能接受﹐不肯面對﹐為何是我﹖有些更與人隔絕﹐孤立起來。

我要做的第一件是事﹐教他們面對﹐這不是自己的錯﹐我說﹕患性病還可能羞於對人﹐但癌病不知怎來的。當然病一定有起因﹐但現時醫學科學那麼發達﹐也不能確定癌症的真正起源因素﹐吸煙可以致癌﹐但不能絕對肯定﹐鄧小平煙不離手﹐活到90多歲﹐小孩從未沾煙也可患肺癌﹐所以不能考究真正原因﹐無謂浪費時間追朔。有人患癌歸咎於壓力大﹐我說﹐要是這樣﹐全世界窮人均患癌了。事實上﹐富有人患癌也不少﹐對於甚麼原因﹐不要再苦思﹐專心醫治。

有一種說法﹐很多人身體內都有癌細胞﹐若不積聚惡化形成癌腫瘤﹐則與癌共存。(待續)

2011年3月25日 星期五

腸話短說 (醫療篇二)

標題是書名﹐一本好書﹐作者是朱建華醫生﹐是醫治我的腸癌醫生﹐書本內容風趣﹐圖文並茂﹐有別一般醫療書籍﹐絕不沉悶。

各位如有興趣﹐可到朱醫生醫務所購買﹐每本五十元﹐地址﹕中環畢打街中建大廈13樓。

腸癌發生是無聲無色﹐到身體發現不妥時﹐已很遲了﹐我的朋友﹐四五十歲以上的﹐很多在我的慫恿下﹐做了腸內窺鏡檢查﹐過程不痛﹐有點不舒服而矣﹐檢查之後﹐一般有五年以上安全期。

2011年3月24日 星期四

治失眠不秘方 (醫療篇一)

從來有方皆秘﹐我這自創方法一直是公開﹐所以稱不秘方。
年前患癌期間﹐大部份時間躺在床上﹐好辛苦﹐好倦﹐好想睡﹐但腦筋很亂﹐思前想後﹐總睡不着﹐後來自創這方法﹐果然湊效。

開始時選定你喜愛的音樂﹐輕輕播放﹐跟着合上眼﹐隨着以下的深呼吸﹐慢而長的深呼吸﹕

) (鼻﹑心中數一).... (口﹑微張眼)....

) (鼻﹑心中數一).... (鼻﹑心中數二).... (鼻﹑微張眼)....

) (鼻﹑心中數一).... (鼻﹑心中數二).... (鼻﹑心中數三).... (鼻﹑微張眼)....

) (鼻﹑心中數一).... (鼻﹑心中數二).... (鼻﹑心中數三)... (鼻﹑心中數四).... (口﹑微張眼)....

) (鼻﹑心中數一).... (鼻﹑心中數二).... (鼻﹑心中數三).... (鼻﹑心中數四).... (鼻﹑心中數五).... (口﹑微張眼)....

很複習﹖
其實不斷吸.............
每一節加一下﹐全用鼻孔呼吸....
只是每一節後微開眼﹐吸仍用鼻﹐呼轉用口。

我的經驗﹐不超過十八節﹐睡着了。
這方法我仍用着﹐不到十節﹐睡着了。
好過數綿羊﹐試試!


2011年3月23日 星期三

清潔香港 (社會篇十九)

自筆者懂性以來﹐香港施行清潔運動數十年﹐成效如何﹐有目共睹﹐公民教育重要﹐學校教育也重要﹐香港在很多方面喜歡與星加坡比較﹐但整個星加坡公共地方非常清潔﹐為何香港不能﹖主要又是那一句﹐有法不依﹐有例不行。很多人的劣根性就是不自律﹐要人管﹐要重罰才怕﹐星加坡做到了。有人說泰國是佛國﹐星加坡是罰國﹐沒錯﹐沒公德的人一定要受罰﹐要重罰。香港政府花費宣傳不值得﹐罰是最好的宣傳。

提議﹕在勞工市場不緊張時﹐政府聘請合約清潔糾察隊﹐每組三人﹐包括老中青﹐配備通訊設備﹐需要時有警察支援﹐巡邏各處黑點﹐包括檢控在禁煙區吸煙﹐立即抄牌﹐上庭罰款初犯五百﹐再犯一千﹐積犯加重。我擔保﹐如徹底執行﹐香港清潔一定跟星加坡看齊。

2011年3月22日 星期二

警察抄牌 (社會篇十八)

年代﹐廉署還未成立﹐違例泊車未有定額罰則﹐警察抄牌是在汽車擋風玻璃水撥下放上字條﹐內容是汽車違例停泊﹐司機可能被檢控。當時警察局交通部負責發告票﹐大館(荷理活道警署)有一[票房], 該處警員發傳票給車主通知司機在指定日期上法庭。[票房]內有一大黑板﹐寫滿[至愛親朋]的汽車車牌﹐寫告票的職員若發覺[自己友]被抄﹐立即把要提控的紙條扔掉。

60年代被控違例泊車是要上法庭﹐法官簡述某日某時違例泊車﹐認不認罪﹐認罪的一般罰款二三十元﹐即時樓下庫房交款。程序簡單﹐但[不懂門路]者早上八時半到庭﹐等到四時半完審還未輪到﹐再等到五點鐘由法庭職員告知另日再來﹐這情况非常普遍﹐候審時間﹐除了午膳休庭﹐不敢離庭半步﹐否則叫到你的名字﹐不見出現﹐放在尾再輪候。

由於違反交通條例要上法庭﹐罰款還算事小﹐(其實不小﹐二三十元是很多人整天收入﹐警察月薪也是數百餘)﹐但要上法庭請一兩天假更事大﹐所以當時流行在牌簿內放進三十元﹐牌簿是那時的駕駛執照﹐一本多頁﹐要抄牌的警察拿了有餡的牌簿便[識做]

2011年3月21日 星期一

也是一百元的故事 (下) (社會篇十七)


可能我曾在青年中心做了兩年的社工﹐對這突然而來的個案﹐想挑戰自己﹐我可以做甚麼! 我望着他﹐伸出右手﹐搭在他的肩膊上﹐說﹕我知道你有你的困難﹐但這次你好彩(幸運)﹐碰到別人可能已抓了你上警察局。他微點頭﹐突然痛哭起來﹐我說﹕有甚麼事﹐不妨對我說﹐或者我可以幫你。他搖搖頭﹐我等了一會﹐再問他﹕你說吧。他繼續搖頭﹐我問他﹐你有沒有筆﹖他摸摸口袋﹐說沒有。我從我的短褲後袋拿出一百元來﹐向他說﹕剛才那一百元不用還給我﹐這裡是一百元﹐你拿去﹐將來有機會才一起還。他詫異濕透的眼望着我﹐我說﹕拿吧。他收下﹐我拿出手機﹐問他有沒有﹐他搖頭﹐我對他說了我的號碼﹐着他打給我﹐我要走了。當天約了客戶吃早餐﹐不能遲到。

過後一星期﹐我沒有收到他的電話﹐我也再沒有往山邊跑步﹐因為醫生診斷我患了癌症。

這是一個從未向人提過的故事﹐這個青年的出沒是一個謎﹐但願他已振作起來。
()

2011年3月20日 星期日

也是一百元的故事 (中) (社會篇十六)

我跑步是不定時的﹐但不知為何﹐很想再碰見該劫匪﹐今天星期日大清早﹐跟昨天同樣時間開始跑步﹐跑到山邊盡頭﹐果然離遠見那青年站着﹐我跑過去說早晨﹐他也回應早晨﹐我望着他﹐他仍站着﹐臉色蒼白﹐手裡沒拿甚麼﹐我說﹕怎麼樣﹖他的眼突然紅起來﹐向我說﹕先生﹐對不起。我沒做聲﹐他繼續說﹕我不應該做這愚蠢的事﹐說罷把手伸向後袋﹐我下意識退後半步﹐他這回不是拿刀﹐他掏出一張一百元紙幣﹐說﹕先生﹐還給你。我很奇怪﹐那有劫匪打劫後來向事主還錢﹐我也有點不知所措﹐稍定下來﹐他說﹕希望你原諒我。我的好奇心更大﹐問他﹕究竟甚麼事令你這樣做﹖我期待他的答案﹐他默然﹐等了片刻﹐說﹕先生﹐收回你的一百元﹐對不起。
(待續)

2011年3月19日 星期六

也是一百元的故事 (上) (社會篇十五)

在說出我的故事前﹐先講一宗舊聞﹐有一女子行晨運﹐路上遇賊﹐她說沒錢﹐劫匪說﹕給妳一次機會﹐下次再見妳一定要見紅(意思是一百元﹐港幣一百元是紅色的﹐俗稱紅衫魚)

下一天﹐該女子如常晨運﹐又遇上該劫匪﹐但她也說沒錢﹐匪怒道﹕我說過再見妳一定要見紅﹐沒一百元﹐刺大腿一刀﹐女子哀求﹐匪說﹕給妳多一個選擇。說罷﹐從口袋拿出一張報紙﹐在地下拾起一堆狗糞﹐說﹕吃下它。女子採最後的選擇﹐下山後報警。

本人喜愛戶外緩步跑運動﹐閱過上面的新聞﹐跑步時除了身份證﹐還多帶一百元。故事發生於八年前﹐有天清早跑步﹐山邊突然閃出一青年﹐他型容憔悴﹐手持短刀說﹕打劫。我立刻停步﹐說﹕我晨早跑步﹐錢不多﹐這裡是一百元﹐拿去吧﹐不要傷我。他的手伸過來﹐顫抖地接過錢﹐我看他不像是慣匪﹐對他說﹕把刀收下﹐我有說話跟你說。他猶疑片刻﹐略把刀垂下﹐說﹕甚麼事﹖我說﹕我看你不像出來造慣世界(慣匪幹活)﹐究竟有甚麼困難﹖他回應道﹕別管﹗不知為何﹐我對這劫匪像有點緣﹐覺得他是好人﹐為勢所迫﹐希望能為他指點迷津。我說﹕老友﹐我每天都在此跑步﹐如果你真的有困難不能解决﹐在此找我吧。說完﹐我繼續跑步。

(待續)

2011年3月18日 星期五

一百元和二十元的故事 (社會篇十四)

一百元的故事

在中區街頭﹐一衣着端裝的女子﹐用普通話問我懂不懂聽普通話﹐我說可以﹐她說是馬來西亞人﹐剛掉了護照錢包﹐肚子很餓﹐想借一百元吃飯﹐我告訴她說﹕剛好﹐我也往吃飯﹐我們一起﹐我請妳。我當時打算吃罷再給她錢往領事館﹐但我的話還未說完﹐她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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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元的故事

這事發生在大約二十多年前﹐當時在伊利沙伯醫院探病完畢﹐在升降機內遇一男子﹐也是同樣故事﹐掉了錢包﹐需要二十元回元朗﹐我說﹕剛好﹐我也回元朗﹐我駕車﹐送你一程。結果﹐電梯門開了﹐他也跑了。

我當然不是回元朗﹐要是他跟我上車﹐我會送他二十元。








2011年3月17日 星期四

二百元的故事 (社會篇十三)

幾年前﹐中區有一男子﹐約四十餘歲﹐穿着畢挺西服﹐自稱是韓國人﹐說不純正的英語﹐向途人要二百元﹐說是掉了護照錢包﹐要錢吃飯坐車。我沒有受騙﹐數星期後﹐在同一街上﹐我開車門準備上的士﹐又遇見他跑過來﹐用同一番說話﹐我斥責他不要重施故技﹐他老羞成怒﹐追着我的車子﹐用腳踢門﹐我告訴司機這人是瘋的﹐快開車。

同樣是二百元的故事﹐一個寒冷的冬天﹐氣溫只有八九度﹐在中區美梨道停車場地下的公共洗手間﹐見一老翁用凍水洗澡﹐我猶憐之心立起﹐從銀包拿出二百元給他﹐估不到他拒絕了我。

2011年3月16日 星期三

最低工資與最高工時 (社會篇十二)

最低工資已成法案﹐合理不合理﹐自有公論。似乎最高工時也值得討論﹐我說的不是加班時間﹐加班的工作很多樂意做﹐老板固然生意好﹐員工也多收入﹐互利互惠。有些工種每月固定薪水﹐但每天工作十二小時。我曾任大廈立案法團主席六年﹐指出大廈管理員每天工時十二個鐘非常不合理﹐不人道﹐如斯長的時間﹐加上下班的交通時間﹐除了睡眠﹐餘下時間有限﹐遑論進修與娛樂﹐管理員的服務質素﹐很難有理想表現﹐但如此工作條件﹐還能對他們有甚麼要求﹖

2011年3月14日 星期一

植物公園 (社會篇十一)

最近從港島搬到九龍近荔枝角公園居住﹐恢復跑步運動﹐公園長度比維多利亞公園為大﹐設施比維園有過之﹐遊人比維園少﹐較維園寧靜﹐荔園設有緩跑徑﹐兩傍滿植草地樹木﹐跑步甚為舒適﹐很多樹木掛上名稱牌﹐有一般俗名及學名﹐俗名較容易記﹐學名很長﹐無論中文或英文﹐相信很多是拉丁文﹐我每一次跑步均記一名稱﹐現時已可指出大部份樹木的名稱﹐跑步也不忘學習﹐是我終生學習的宗旨。

最近行路從金鐘統一中心往灣仔﹐穿過一小公園﹐面積不大﹐或稱憩休地﹐又或叫市肺﹐樹木也不算少﹐也是每一棵都掛上小牌﹐我的求知心又起﹐跑近看看﹐但牌上印着整齊的英文編號﹐相信是有關當局的登記﹐惟無樹木名﹐我想請有關方面﹐為人為己﹐加上樹木名稱。

2011年3月13日 星期日

沒禮貌的香港人 (社會篇十)

以前有一套西片名Ugly American醜陋的美國人﹐前港大校長黃麗松博士也寫過一篇文章叫[醜陋的香港人]。經過多年﹐不少香港人在禮貌上並沒有進步﹐還愈來愈醜陋。
隨便舉幾個例﹕

) 你推門而入﹐後面有人跟着你﹐縱使還有距離﹐你的手扶着門﹐等他(或她)過來﹐但他不會道謝。

) 反過來﹐有人在你的前面推門﹐明知你是緊跟貼着﹐但他不會扶着門讓你通過。

) 一眾人等電梯﹐遲來的不會理會別人比他先到﹐電梯一開門﹐便搶着進入。

) 在街上等的士(計程車)也是一樣﹐從不會留意有別人比他先等﹐的士來便搶着上車。這些沒理秩序﹐不分先後的例子簡值不勝枚舉。

) 地鐵車廂內﹐年青的坐下便玩手機見了長者也不懂讓坐。(筆者經驗﹕台灣和深圳的青少年讓座老人家較常見。)

2011年3月12日 星期六

捐款對象 (社會篇九)

為善不甘後人﹐生活過得去的朋友一定有做一些善事﹐我也不例外。

除了一些大型的救災捐款﹐本人較喜歡直接捐錢幫助受惠的人。

因為我不喜歡一些大型機構的營運費用過大﹐佔捐款收入頗大的百份比。

此等機構的高級行政人員﹐乘飛機是坐頭等機位。

我從未買過頭等機票﹐生意上也只是坐商務客位。

2011年3月11日 星期五

A letter replied to a reader

Dear xx,
Thanks for letting me share your view.
Fortune is not necessarily born innate. 幸福不是與生俱來。
My family, like many others, moved from mainland to HK in the aftermath of confiscation by the Communist Party.  Sure, you recalled my memory that we could only have chicken during big events such as a few major festivals, and in a period we were not even able to afford a chicken at all.  I absolutely agree that wealth growth derives from hard effort.  I myself also accumulated from nothing.  As far as education is concerned I only formally attended half term in middle school.  I think you also have had hard times in the past and I believe you are now enjoying what you deserve.

Time is progressing. We are hardly to take the same gauge of measurement comparing with what we experienced years ago.  Even among the most hardships today in Hong Kong, they are still better off than what we were.  My message yesterday merely wants to bring out a scene of suffering of the poor children.  McDonald, to most families, is a very common place where they could enter at any time.  Because of its success in advertisement, it is a symbolic place welcomed by all children.  I do rarely visit McKee nowadays, but no doubt it was a popular place during our children's infancy, despite of its junk quality - there is no dispute between us.  But what would our children feel, having watched the frequent TV ads every day, yet the parents for some reasons (poverty) were not able to entertain them.
P.S.  In the mentioned Round Table event, we ordered extra after the meal for them to carry home.  I rather not liked the food, but I enjoyed the pleasure.  Please keep sending me your expression on any subjects.
Best regards

2011年3月10日 星期四

貧富真的很懸殊(二) (社會篇八)

收到一位讀者來郵﹐內容說為何新移民要吃漢堡飽﹐不是魚旦﹐他指出早年很多人也是在困苦中挨大

我絕對同意幸福不是必然與生俱來﹐我們這一輩童年時在過年過節才有雞吃﹐我的家在困難時期連交租吃飯也成問題﹐現時香港最惡劣經濟狀况的家庭也不會比我們那時更差。畢竟時代不同﹐不能再用同一把尺與我們當年比較﹐雖然我亦反對不用努力的全福利主義。昨天的短文志在帶出很多窮人淒慘的一面﹐新移民來港是他們的選擇﹐但小孩是無辜的﹐着實值得同情。

2011年3月9日 星期三

貧富真的很懸殊(一) (社會篇七)

我加入了圓桌會多年﹐圓桌會是一個Fellowship 志趣相投和 Charity慈善的組織﹐經常有一些幫助弱勢社群的活動。

有一年﹐我們贊助由一所小學校推薦來自貧苦家庭的小朋友﹐學期開學時送他們書包及文房用品﹐並於中午帶他們往麥當勞﹐他們年齡頗參差﹐最大的十一歲﹐大部份是新移民﹐從他們口中得悉﹐來了香港幾年﹐從來沒有吃過麥當勞漢堡飽﹐但非常渴望。

2011年3月8日 星期二

港鐵 - 荒謬中的更荒謬

日出康城領都
2018年業主週年大會事件簿

2018920
-業主附屬委員會(以下稱‘業委會’)發出周年業主大會通知,開會日期2018112日,競選委員會委員提名表格需於926日下午三時前遞交。
-有業主認為由發出通知至交表格只得數天,有些業主不居於屋苑內,又或出外旅遊,容易錯過競選提名,港鐵物業公司處理不當。
-業委會競選每座選出一人,屋苑十座代表加停車場一人共十一人組成。一人可同時提名競選多個座數,現屆業委已有一人代表兩座共持兩票話事權。
-有批評如果有人每座都擁有物業再加停車位,業委會十一個委員可由一個人全擔任。

2018102
-管業處派通知書入業戶郵箱通知候選人於104日星期四下午三時開簡介會。

2018103
-部份新候選人與管業處曹啟明先生見面,表示不滿通知時間太短,且下午三時是一般上班時間,要求改為晚上,曹先生當時沒有理會此要求。

2018103
-下午三時半簡介會只得一名新候選人參加,新候選人離去後,管業處職員進行候選人排名抽籤,決定周年業主大會講話次序,抽籤過程並無其他證人。

2018103
-下午管業處電話通知新候選人另一場簡介會於104日晚舉行。

2018104
-晚上簡介會只有新候選人參加,現任業委會委員全部尋求連任,惟未見出席。
-管業處職員要求次天105日下午三時前以指定格式表格遞交候選人簡介及政綱,與會者投訴時間太緊迫,但管業處職員無理會。
-管業處職員並宣佈由現任業委會所訂下的競選規條,宣傳活動規則無論中文英文皆多處含糊不清和有誤導成份,部份英文句子不完整,外籍候選人更不容易瞭解。
-宣傳活動規則多處違反法律,如禁止候選人在公共地方與業主居民接觸,並阻止候選人在正式競選前用郵件與街坊朋友聯絡,宣稱這是違規,業委會此舉是違反香港法例,有法庭判決案例。
-競選規條是由業委會所訂,他們同時亦是候選人,所訂規條亦只得業委會全權如何執行與否,這可比喻球員比賽同時擔當球證,並可隨時決定龍門位置及一切球例。
-提名參加競選表格要接受業委會所訂之規條,不同意也得簽名,否則不能參選。

競選期間
-有業委會成員透過電話群組呼籲杯葛新候選人,並利用業委會特權在屋苑內多幅公眾報告板强烈抨擊個別新候選人,且拒絕提供渠道回應。
-絕大部份新候選人全力拉票,長時間站立在代表座數指定範圍,但未見有尋求連任現任業委會委員出現同樣活動。(有說只有兩人出現不足兩小時)

20181024
-晚上業委會貼出特大通告取消112日之周年業主大會,原因是[引述:有大量居民投訴有人違規]。業委會所宣稱的違規及對居民嚴重滋擾,但未能提供具體證據,譬如訛稱攔截居民,大廈閉路電視24小時應有監察錄像。(業委會所宣稱情況載於後來呼籲之一人一信,內容不盡不實。)
-業委會在單方面訂立其競選規條時,表明若有違反規條的處罰步驟,例如先發警告信,繼而可取消個別候選人於業主大會日台上講話三分鐘,雖然決定執行權力只在於同時參選的業委會委員。然而,業委會連自己定下的規則也不遵守,猝然無法理依據下宣佈取消業主大會。

20181025
-新候選人約見管業處曹先生,詢問取消業主大會法律上的理據,曹先生表示他曾勸阻業委會,但沒有交待原因,並隨後說只是跟業委會指示辦事,新候選人提出管業公司是持牌專業管理,有否考慮及提供隨意取消業主大會的合法性,曹先生表示他不是律師。

20181026
-晚上管業處貼出通告,指業委會1024日晚發出之通告是違反法規,故此之前的通告112日業主大會仍然有效,並依時舉行。管業處雖聲明此通告違法,但仍繼續張貼此特大已被定為違法之通告。
-管業處之通告一方面否定取消業主大會之合法性,但同時發出指導性訊息,只要業委會主席及相關人等到時缺席,便宣佈[流會],以此手段矯裝合法以達成非法目的,有違法律精神,任何角度均不能接受。
-有新候選人投訴,管業處既是指出業委會無賦予權力取消業主大會,但仍將此違法例之通告繼續張貼,管業處不理會。
-管業處假設業委會主席不出席業主大會然後將會宣佈流會,實際行動已即時移除一切競選設備,包括投票箱,候選人資料等,將假設造成事實
-各候選人及助選街坊花了大量時間精神及金錢,不可受單方面宣佈而付諸流水。
-業委會不是私人企業,無個人利益,豈能主席一人出現與否便決定所有業主的福祉。

20181027
-候選人與一眾受欺凌的小業主向管業處遞交信件,要求管理公司向法庭申請强制令,業委會主席黃健全先生必須出席並主持112日之業主大會。

20181030
-下午五時,候選人往管業處遞交124份授權書,管業處職員余嘉威先生與林先生(Kent)拒絕接收,聲稱是曹經理指示。候選人要求見曹經理,等至635分,曹經理未有出現。不明白為何佈告板仍張貼業委會單方面發出取消業主大會的通知書,因為管業處早已公告此取消會議之通告是無法例依據兼無效,
-車場業委李先生作為業委會成員之一,向余林兩位助理經理表示,直至此刻,並不知道業委會其他成員如何及以甚麼理由取消周年業主大會,取消之決定並沒有經過任何正式會議,李先生亦沒有收到委員會通知主席將不會出席業主大會。

20181031
-業主及部份候選人於上午940分到達九龍灣港鐵公司總部遞交昨天被拒收之授權書,港鐵公司安排了領都管業處曹啟明先生和林先生(Kent)到場,約1030分,曹林兩位先生到達,並再次拒絕接收授權書。曹先生覆述拒絕接收的原因,是認為業主大會已被取消,業主候選人重申論點,管業處已徵詢法律意見並公佈取消業主周年大會之通告是違例兼無效,所以112日之業主周年大會仍然有效。曹先生再強調他們得悉業委會主席到時將不會出現而將成為流會,因此業主大會被視為已取消。曹先生和林先生先後均說業委會主席曾吩咐管業處不可接收授權書,候選人問曹先生業委會主席是用甚麼形式通知,曹先生說口頭通知也是有效。
-由於假設未舉行的會議將會成為流會而被視作已取消,理由荒謬,新候選人要求管業處給予報告板貼出新候選人之觀點,向所有已簽授權書支持新候選人有所交待,曹先生說要徵求業委會主席意見。
-候選人求見港鐵公司更高層人士,1135分,地鐵公司公關部蘇小姐到達地下大堂,接收了授權書。

發展可能性:
-由於業委會與管業處有緊密聯系,極可能已知道所有候選人的大概授權書票數,業委會莽自不合法規宣佈取消業主大會,新候選人已即時停止拉票活動,至星期一(28/10)已損失四天的得票機會,業委會主席出現業主大會與否而導致開會或流會,或將基於截票後(31/10)所得票數比較多寡而定。
-由於業委會主席蓄意缺席製造流會,不排除向法庭申請聲明(declaration)112日週年大會是有效。

2018111
請各業主援手,出席 112日之業主大會,不可讓有居心的人得逞,保衛我們的家園。
(我們將邀請廉政公署派員到本屋苑講述大廈組織如何利用工程貪污,屆時通知日期並請蒞臨。)

屋苑管理的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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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康城 我們的家園




2011年3月7日 星期一

遊戲機中心 (社會篇五)

青少年人無不進過電子遊戲機中心﹐我這個老坑行路經過無聊時也會入內﹐看看最新環境﹐有甚麼新玩意﹐但發現總有人吸煙﹐而無人制止﹐我相信無人投訴﹐負責人為了生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政府呀政府﹐立了例不執行﹐怎樣是強政勵治﹖

我說的是事實﹐若能突擊檢查﹐無發現吸煙﹐敢打賭。

2011年3月6日 星期日

電腦商場 (社會篇四)

年輕一代﹐包括筆者(心態永遠年輕)一定經常逛電腦商場﹐但筆者每次均提心吊膽。
商場店鋪密麻麻﹐陝窄的通道(包括走火通道)永遠受阻﹐防火設施不足﹐若發生火警﹐一定釀成重大傷亡﹐(商場雖禁煙﹐但筆者多時發現店鋪職員在內吸煙)。我的說法﹐相信沒有人有異議。

有關當局執法不嚴﹐我不希望將來發生事故後﹐才成立甚麼調查委員會﹐得出我現在已指出的結論。

2011年3月5日 星期六

Cold Call (社會篇三)

幾乎所有持有手機的人都曾接到一些直銷電話﹐這種不明來歷及不受歡迎的來電﹐尤其是當在外國睡眠時﹐鈴聲着實嚇一跳﹐按起手機一聽﹐[先生﹐您好]即時無名火起﹐我懐疑這種直銷成效﹐我的做法是立即按制收線﹐因罵也無謂﹐打電話的人是受顧於公司﹐拿着電話名單規定數量限時完成﹐而該公司也是接到job而做。所以應立例禁止銀行﹐港鐵等機構把客人的資料賣出﹐各位從不會為意開戶口或買個人八達通時簽了合約容許他們把你的登記個人資料轉賣。(按:後來有法例讓顧客選擇不得轉賣個人資料)

又是政府的錯﹐為何立不例禁止這擾人的事﹐曾特首也曾在某公眾場合遭到這尷尬情况。現時電訊條例﹐如用戶有登記﹐是禁止傳送文字﹑傳真﹐但人對人是准許的。

本人十多年沒從事樓宇買賣﹐但至今仍收到地產代理公司職員來電﹐由其是有新樓盤發售時﹐老實說﹐就是有興趣也會找自己相熟的經紀。地產代理商會﹐可否立例容許人客把他們的名字從電腦刪除﹐或註號不准Cold call。奉勸各位﹐若要留電話給地產經紀﹐買張用完棄掉的電話咭﹐免日後受滋擾。

2011年3月4日 星期五

名牌貨 (生活篇十二)

很多人崇尚名牌﹐不錯﹐名牌給人虛榮感﹐且名牌貨又確有質料保証﹐然而價格極高昂。
我經常認為﹐貴的東西未必好﹐但多數好﹔平的東西未必曳﹐但多數曳。

問題是﹐名牌價錢超貴﹐如果有用不盡的家財﹐多付那個Premium﹐換來認同無不可﹐否則還是多花心思和時間﹐選購實用與價錢合理為上算。

本人較年青賺錢容易時也有虛榮心﹐用名牌貨﹐買名錶﹐但現時覺得很便宜的電子錶已滿足實際需要。
 
 

2011年3月3日 星期四

樂善好施 (生活篇十一)

認識一位同行前輩﹐年逾七十﹐壯健非常﹐仍每天上班﹐他花費很疏爽﹐說花多少少一點錢﹐令人開心﹐何樂不為。

本人甚少回內地消費﹐某天跟朋友北上按腳﹐朋友說﹐小費二十元便可﹐替我按的女士很用心﹐她旁邊的同事不斷跟她聊天﹐她甚少回應﹐我的耳根清靜﹐合上眼享受﹐完畢後﹐她遞上小費單﹐上面印着20元﹐30元和50元﹐我毫不考慮﹐圈上50元。

我欣賞她的服務態度﹐專心工作﹐多付幾十塊﹐不算得甚麼﹐能看到她燦爛的笑容離開﹐心裡也自覺舒服


2011年3月2日 星期三

受不了的SSS (生活篇九) 不環保宣傳 (生活篇十)

受不了的SSS (生活篇九)
CanCan 手記我曾說人可以將勤補拙﹐但有種人我頂唔順(受不了)﹐三個特徵﹐愚昧Silly﹐愚蠢Stupid﹐加頑固Stubborn。與他們共事﹐命也短幾年。

不環保宣傳 (生活篇十)
很多時打開報刊﹐有一樣討厭的事﹐就是裡面插進一些廣告宣傳單張或小冊子﹐一打開報章﹐這些東西必然掉在地上﹐我的處置方式﹐拾起後扔掉。

2011年3月1日 星期二

Aid & Abet 協助及教唆 (生活篇八)

港人為子女教育的緊張情度﹐是舉世之冠﹐學校網廣佈不同地區﹐由於申請入學派位是要居住在該區﹐為了讓孩子能進入心儀的名校﹐有家長千方百計向親友借地址﹐其一辦法是借用煤電錶﹐轉名作住址証明﹐此舉看來容易過骨(不誠實地過關)﹐但雙方均觸犯了刑事罪行﹐行騙罪﹐奉勸協助親友的人三思﹐雖是舉手之勞﹐但惹官非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