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語錄 lo-enote
2012年4月24日 星期二
政府宣傳 (時事篇十一)
聽電台政府宣傳,一男一女對話,說政府對某些僭建會
[
優先
]
取締。
[
優
]
字的解釋是較一般平常更佳的意思,如成績
[
優良
]
,對某類消費有
[
優惠
]
,或對某些人有
[
優待
]
或
[
優先
]
等。政府要拆違例的僭建物,何優之有?
政府另一宣傳,數把不同聲音,男女老幼,呼籲霸佔公眾行人路的店舖
[
俾條路行吓
]
。
這是浪費公帑,我看不到店舖自動把放佔在行人路擺賣的貨物收回舖內,何不學星架坡,違法便檢控,殺一便自然警百,是最好的宣傳。為何我們的政府這樣軟弱無能?應該做的事,亦很容易做的事,也那樣婆婆媽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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