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4日 星期二

政府宣傳 (時事篇十一)


聽電台政府宣傳,一男一女對話,說政府對某些僭建會[優先]取締。

[]字的解釋是較一般平常更佳的意思,如成績[優良],對某類消費有[優惠],或對某些人有[優待][優先]等。政府要拆違例的僭建物,何優之有?

政府另一宣傳,數把不同聲音,男女老幼,呼籲霸佔公眾行人路的店舖[俾條路行吓]這是浪費公帑,我看不到店舖自動把放佔在行人路擺賣的貨物收回舖內,何不學星架坡,違法便檢控,殺一便自然警百,是最好的宣傳。為何我們的政府這樣軟弱無能?應該做的事,亦很容易做的事,也那樣婆婆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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