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3日 星期三

清潔香港 (社會篇十九)

自筆者懂性以來﹐香港施行清潔運動數十年﹐成效如何﹐有目共睹﹐公民教育重要﹐學校教育也重要﹐香港在很多方面喜歡與星加坡比較﹐但整個星加坡公共地方非常清潔﹐為何香港不能﹖主要又是那一句﹐有法不依﹐有例不行。很多人的劣根性就是不自律﹐要人管﹐要重罰才怕﹐星加坡做到了。有人說泰國是佛國﹐星加坡是罰國﹐沒錯﹐沒公德的人一定要受罰﹐要重罰。香港政府花費宣傳不值得﹐罰是最好的宣傳。

提議﹕在勞工市場不緊張時﹐政府聘請合約清潔糾察隊﹐每組三人﹐包括老中青﹐配備通訊設備﹐需要時有警察支援﹐巡邏各處黑點﹐包括檢控在禁煙區吸煙﹐立即抄牌﹐上庭罰款初犯五百﹐再犯一千﹐積犯加重。我擔保﹐如徹底執行﹐香港清潔一定跟星加坡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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