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萬聖節氣氛濃,當局推行萬聖月,一於攪旺個市。以此概念,醉眼贊成節日以月計,如農曆新年定新年月,則成個月日日派利是,市面消費大必增加;情人節為情人月,花店日日狂賣花,香港勢必成鮮花港,圓老董之遺願;清明節為清明月,此月份日日去拜山,令人長時間慎終追遠,不忘本而感謝政府關懷;母親節父親節為母親月和父親月,則成個月日日帶父母上茶樓,解救飲食業;佛誕為佛誕月,宣揚佛法精神,社會更安定忍讓;端午月則日日爬龍船,市民強體健魄,醫療開支大減;盂蘭月可以長時間警惕市民小心有鬼,防止軟對抗;中秋月也如是,成個月迎月賞月追月,晚晚夜繽紛;國慶月增長愛國觀;重陽月使人想起登高避難,可逃意外... 真係講唔晒,月月日日有盛事,名符其實盛事之都,遊客滾滾來,市面想唔旺都難,營商者收錢收到手軟,政府稅收大增,立可滅赤。其它還有洋人的復活節、聖誕節或稱耶誕等,若以政治正確而言,不提也罷,一如維多利亞公園,已有人嚷廢除或改名。又講番轉頭,乜萬聖節唔係鬼佬嘅節咩!佢哋都係玩一晚咋!
推行萬聖月,已在必行,市民可以日夜扮鬼扮馬,多D歡樂,則少D怨氣,就是有人別有用心唱衰特區,使人憎恨政府都一定唔會成功。不過要請局長定紅線,扮鬼扮馬之時,有D乜嘢唔可以扮,譬如只可以扮特朗普,更不可以扮宏福苑,以免唔覺意,及萬一造成意外效果,以節亂港,非咱們所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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