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1日 星期日

醉眼看新聞–疫情之下 (三二七)

[以下路邊社新聞,純屬推理,如有雷同或不同,均屬巧合。]

(不苟言笑無幽默感者勿看)

(本港新聞)

-有銀行推出手機存入支票服務,只須透過Apps傳送支票影像便可。會否有朝一日可同樣存入現金?(編按:不是講笑,將來銀紙號碼需登記持有人身份便可。)

-金融機構開市前默哀三分鐘,悼念江澤民。財經人士默哀時或一起懷念他的名句「悶聲發大財」。

-大陸放寬防疫措施,看來頗符合得寵醫生的「共赴黃泉」論。

-近來頗多高官及家人確診,被迫在家工作。警察日夜在外工作,接觸不同人等,是高危行業,能否也WFH,在家巡邏?

-隨處拋垃圾者罰款將大幅提高。對屢無公德者應直接當垃圾處理。

-近日常聽到的是‘復常’二字,如何復常則不得而知,只見口中唸唸有詞,講左當做左,講完當得左。明年能否復常,還是仍見黑白無常。

(國際新聞)

-烏克蘭總統被選為時代雜誌年度風雲人物。令其名聞世界者乃俄羅斯總統普丁,他更應被選為風雲老祖。

(神州消息)

-經歷了兩年多的「動態清零」,不單前特首不明誰是始作俑者,醉眼考究了多月,亦攪不清何謂動態清零,又有否及如何靜態清零,無論如何,偉大的民族復興,加上新時代某某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也清不到零,醉眼再深入研究,原來問題是清零二字,清者除也,故此清零者,不要零也,既然不要零確診,所以揮之不去。

(特稿 – 重罰可行嗎?)

政府建議加大重罰隨處拋垃圾及店舖阻街者,故意犯法,有違公德,受罰是天經地義。問題是如何執法,更重要者,是避免枉法。

對處理垃圾和阻街的問題,六千元罰款是個不小數目,固然有很大阻嚇力,筆者不認為「治亂世用重典」是唯一辦法,而是如何有效執法,筆者不止一次指出,現時法律本身已有阻嚇力,無論是六百元或六千元,但不少人知法犯法,警察甚至視若無睹,隨便舉例,在禁煙區吸煙,包括的士司機在車廂內吸煙,隨時可見,煙頭也必然拋在地上。

其實,要是勤於執法,不用六千元,初犯五百元已足夠,電腦記錄在案,再犯一千,每次累進加罰,如果切實施行,筆者敢寫包單,起碼地鐵站外的禁煙區不會有人再以身試法。

由於近來的社會環境,招募警察不如理想,筆者有一建議,可將檢控故意違例者任務交給短期成立的特殊清潔隊,只要簡單訓練,配備攝錄器材作證據,及保持與附近警員聯繫,必要時求協助,如此,包保全港街道整潔。

筆者不讚成每次六千元的罰款數字,也提到避免枉法,譬如有人不小心從口袋掉下紙巾或會面遭此重罰,又或店舖搬運貨物時貪方便,暫放在路上,那怕是極短時間而受檢控,恐非立法之目的。聞說民主黨此番大力支持政府建議,認同此看來頗嚴刑峻罰式的處分,不論是出自真心還是送秋波,幼稚幻想將來較友善的回待,但無知在某種形態主義下,民主黨已被牢定為「非我族類」,在非友則敵的大前題下,民主黨恐怕「枉作好人」,仍然是豬八戒照鏡,兩面不是人,將來還可能有一朝擺街站而誤觸此法例,自吃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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