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日 星期四

港鐵公司 – 荒謬中的更荒謬

日出康城領都
2018年業主週年大會事件簿

2018920
-業主附屬委員會(以下稱‘業委會’)發出周年業主大會通知,開會日期2018112日,競選委員會委員提名表格需於926日下午三時前遞交。
-有業主認為由發出通知至交表格只得數天,有些業主不居於屋苑內,又或出外旅遊,容易錯過競選提名,港鐵物業公司處理不當。
-業委會競選每座選出一人,屋苑十座代表加停車場一人共十一人組成。一人可同時提名競選多個座數,現屆業委已有一人代表兩座共持兩票話事權。
-有批評如果有人每座都擁有物業再加停車位,業委會十一個委員可由一個人全擔任。

2018102
-管業處派通知書入業戶郵箱通知候選人於104日星期四下午三時開簡介會。

2018103
-部份新候選人與管業處曹啟明先生見面,表示不滿通知時間太短,且下午三時是一般上班時間,要求改為晚上,曹先生當時沒有理會此要求。

2018103
-下午三時半簡介會只得一名新候選人參加,新候選人離去後,管業處職員進行候選人排名抽籤,決定周年業主大會講話次序,抽籤過程並無其他證人。

2018103
-下午管業處電話通知新候選人另一場簡介會於104日晚舉行。

2018104
-晚上簡介會只有新候選人參加,現任業委會委員全部尋求連任,惟未見出席。
-管業處職員要求次天105日下午三時前以指定格式表格遞交候選人簡介及政綱,與會者投訴時間太緊迫,但管業處職員無理會。
-管業處職員並宣佈由現任業委會所訂下的競選規條,宣傳活動規則無論中文英文皆多處含糊不清和有誤導成份,部份英文句子不完整,外籍候選人更不容易瞭解。
-宣傳活動規則多處違反法律,如禁止候選人在公共地方與業主居民接觸,並阻止候選人在正式競選前用郵件與街坊朋友聯絡,宣稱這是違規,業委會此舉是違反香港法例,有法庭判決案例。
-競選規條是由業委會所訂,他們同時亦是候選人,所訂規條亦只得業委會全權如何執行與否,這可比喻球員比賽同時擔當球證,並可隨時決定龍門位置及一切球例。
-提名參加競選表格要接受業委會所訂之規條,不同意也得簽名,否則不能參選。

競選期間
-有業委會成員透過電話群組呼籲杯葛新候選人,並利用業委會特權在屋苑內多幅公眾報告板强烈抨擊個別新候選人,且拒絕提供渠道回應。
-絕大部份新候選人全力拉票,長時間站立在代表座數指定範圍,但未見有尋求連任現任業委會委員出現同樣活動。(有說只有兩人出現不足兩小時)

20181024
-晚上業委會貼出特大通告取消112日之周年業主大會,原因是[引述:有大量居民投訴有人違規]。業委會所宣稱的違規及對居民嚴重滋擾,但未能提供具體證據,譬如訛稱攔截居民,大廈閉路電視24小時應有監察錄像。(業委會所宣稱情況載於後來呼籲之一人一信,內容不盡不實。)
-業委會在單方面訂立其競選規條時,表明若有違反規條的處罰步驟,例如先發警告信,繼而可取消個別候選人於業主大會日台上講話三分鐘,雖然決定執行權力只在於同時參選的業委會委員。然而,業委會連自己定下的規則也不遵守,猝然無法理依據下宣佈取消業主大會。

20181025
-新候選人約見管業處曹先生,詢問取消業主大會法律上的理據,曹先生表示他曾勸阻業委會,但沒有交待原因,並隨後說只是跟業委會指示辦事,新候選人提出管業公司是持牌專業管理,有否考慮及提供隨意取消業主大會的合法性,曹先生表示他不是律師。

20181026
-晚上管業處貼出通告,指業委會1024日晚發出之通告是違反法規,故此之前的通告112日業主大會仍然有效,並依時舉行。管業處雖聲明此通告違法,但仍繼續張貼此特大已被定為違法之通告。
-管業處之通告一方面否定取消業主大會之合法性,但同時發出指導性訊息,只要業委會主席及相關人等到時缺席,便宣佈[流會],以此手段矯裝合法以達成非法目的,有違法律精神,任何角度均不能接受。
-有新候選人投訴,管業處既是指出業委會無賦予權力取消業主大會,但仍將此違法例之通告繼續張貼,管業處不理會。
-管業處假設業委會主席不出席業主大會然後將會宣佈流會,實際行動已即時移除一切競選設備,包括投票箱,候選人資料等,將假設造成事實
-各候選人及助選街坊花了大量時間精神及金錢,不可受單方面宣佈而付諸流水。
-業委會不是私人企業,無個人利益,豈能主席一人出現與否便決定所有業主的福祉。

20181027
-候選人與一眾受欺凌的小業主向管業處遞交信件,要求管理公司向法庭申請强制令,業委會主席黃健全先生必須出席並主持112日之業主大會。

20181030
-下午五時,候選人往管業處遞交124份授權書,管業處職員余嘉威先生與林先生(Kent)拒絕接收,聲稱是曹經理指示。候選人要求見曹經理,等至635分,曹經理未有出現。不明白為何佈告板仍張貼業委會單方面發出取消業主大會的通知書,因為管業處早已公告此取消會議之通告是無法例依據兼無效,
-車場業委李先生作為業委會成員之一,向余林兩位助理經理表示,直至此刻,並不知道業委會其他成員如何及以甚麼理由取消周年業主大會,取消之決定並沒有經過任何正式會議,李先生亦沒有收到委員會通知主席將不會出席業主大會。

20181031
-業主及部份候選人於上午940分到達九龍灣港鐵公司總部遞交昨天被拒收之授權書,港鐵公司安排了領都管業處曹啟明先生和林先生(Kent)到場,約1030分,曹林兩位先生到達,並再次拒絕接收授權書。曹先生覆述拒絕接收的原因,是認為業主大會已被取消,業主候選人重申論點,管業處已徵詢法律意見並公佈取消業主周年大會之通告是違例兼無效,所以112日之業主周年大會仍然有效。曹先生再強調他們得悉業委會主席到時將不會出現而將成為流會,因此業主大會被視為已取消。曹先生和林先生先後均說業委會主席曾吩咐管業處不可接收授權書,候選人問曹先生業委會主席是用甚麼形式通知,曹先生說口頭通知也是有效。
-由於假設未舉行的會議將會成為流會而被視作已取消,理由荒謬,新候選人要求管業處給予報告板貼出新候選人之觀點,向所有已簽授權書支持新候選人有所交待,曹先生說要徵求業委會主席意見。
-候選人求見港鐵公司更高層人士,1135分,地鐵公司公關部蘇小姐到達地下大堂,接收了授權書。

發展可能性:
-由於業委會與管業處有緊密聯系,極可能已知道所有候選人的大概授權書票數,業委會莽自不合法規宣佈取消業主大會,新候選人已即時停止拉票活動,至星期一(28/10)已損失四天的得票機會,業委會主席出現業主大會與否而導致開會或流會,或將基於截票後(31/10)所得票數比較多寡而定。
-由於業委會主席蓄意缺席製造流會,不排除向法庭申請聲明(declaration)112日週年大會是有效。

2018111

請各業主援手,出席 112日之業主大會,不可讓有居心的人得逞,保衛我們的家園。
(我們將邀請廉政公署派員到本屋苑講述大廈組織如何利用工程貪污,屆時通知日期並請蒞臨。)

屋苑管理的隱憂
https://lo-enote.blogspot.com/2018/10/blog-post_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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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康城 我們的家園
https://youtu.be/GZ02iYNkS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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