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女途人被飛脫的小巴車輪擊斃,雖云意外,筆者認為一點不意外,所有職業司機公共車主都知道,車輛定期送檢前,找車房化個靚裝,由前後防撞器到車輪以至其它零件,包括後備輪呔,皆可租用,驗車完畢,出了合格証明書,便一切還原。
對這[意外],政府難辭其咎,這些[人所皆知]已不是秘密,一直存在,所以筆者經常批評公務員的工作心態,知之為不知,薪高糧準,又不愁炒魷,管它的幹嗎!
這一次,政府可否嚴懲一點,控訴有關車主司機車房等誤殺罪,以儆效尤。
大家又經常見到小巴和的士司機用夾把安全帶固定寬鬆位置,萬一發生交通意外,安全帶發揮不到作用。因少聞有被檢控,我們隨時可見到這普遍現象。保險公司非常歡迎這類行為,因保費照收,有事發生可不賠償,因司機沒有適當使用安全帶,違反交通法例也,司機此舉除了不顧自身安全,亦會危害乘客。願當局注視這問題。
防水火的台灣石頭紙
http://youtu.be/fj7opZsgH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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