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金融業的都知道﹐某些投資或投機活動﹐證監處規定必須專業投資者才能參與。
甚麼人才是專業投資者?
根據證監條例﹐除了基金經理﹐上市公司主席...等等﹐個人投資者需符合專業資格者﹐最簡單一項是投資組合﹐包括現金﹐共價值八百萬元或以上。
這個規定其實沒有半點邏輯﹐擁有八百萬元的資產便等如有專業知識嗎﹖
金融海嘯之役﹐曾有上市公司主席投資衍生產品蒙受巨額損失﹐其後入稟投訴被騙。
我打趣說﹐某人不名一文﹐但突然中了巨額彩票﹐一夜間他立即成為專業投資者。
從來專業者﹐一定要經過某知識水平的評核﹐用財富多少來衡量一個人是否專業﹐真是奇之又奇。
係啦,阿星都一夜之間成為專業投資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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