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8日 星期三

又教英文 (社會篇二十六)

Surprise 這個字我輩誰人都曉﹐但不少香港人都說錯﹐包括電台年輕的播音員。

他們經常說﹕我好supplies。有人說﹐這是錯字俗成﹐我極不同意。

又很多人連英文字母也讀不好﹐R 讀成鴉勞﹐L說成err-lo﹐非常難聽。

1 則留言:

  1. 其實最多人讀錯的是 mother ,大都讀成「孖」而不是「乜」(近似)。
    香港政府用了大量金錢,宣傳要學英文;學生由幼稚園讀英文,到中學畢業,讀了十多年,很多學生仍背不全寫不正26個字母,半句通順的英文也講不出,究竟錯了甚麼?
    我認為一直以來香港的英文課程內容編排是一個很大的錯,官員認為學英文要「生活化」,所以學生小學初學英文,已遇到很多很深很長的字,要串要記要背,以致大部份學生無法學得上。還有一個原因是很多學生生活在中下階層的環境,一年三百六十幾日都不必用英文,(搭巴士可能有一兩個英文字母),大部份人不認為學英文用甚麼實際用途。第三個原因是現在的學生甚麼都不想學。這三個原因令香港學生學英文十幾年仍逗留在幼稚園階段,毫無寸進。
    我認為英文課程在小學(六年)只須學會現在式、過去式和將來式,最多加學現在進行式。如果用六年時間學這幾式,用大量時間去聽、去讀、去背詩歌、去唱英文歌,不必串字,不必默書。
    到中學才開始學其他時式(tenses),仍是多聽多讀多講。中小學的目的是溝通:聽和講,如果能寫則更好,但不一定要。
    最後,以選修形式才深入的去學,時才串字默書寫作,目的在培養作家、演說家、文學家(近似吧)。
    這樣,相信香港學生英文一定會比現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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