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2日 星期四

領都風雲 –業委會通告再通告又通告日日告

通告202626

又是業委會通告,稱大量業主對30/1議決非常不滿...他們不知道(撤銷安裝車位電樁)有賠款及不願意承擔此費用及損失。

事實:30/1業主特別大會對凍結管理費以極大比數通過,大量業主,超過百份之五十反對車位安裝電樁,臨時決議大比數通過罷免現屆業委會及轉換港鐵客務處經理。

疑問:業委會於20251017日的業主大會以捆綁式通過,而非向每一車位業主徵求同意,然後事後說非車位業戶也要分擔賠償責任,此舉有違正常法理。業委會和港鐵客務處安排不正確,非車位業主應毋須負責,個別車位業主應有選擇權,更無理是無車位業主可以決定車位業主安裝。業委會不停發通告,又展示易拉架大字顯示恐嚇性字句,有業主呼請業委會和港鐵尋求法律裁決,毋不斷浪費業主公家資源。

++

通告202627

業委會回應居民疑問:為何管理費加幅那麼大及儲備減少?

疑問:通告用了整頁紙,惟沒有詳細交待收入運用變化及儲備金數千萬元如何消失,只有一段:2024年起.. 營運基金被削減至871萬元。業委會更沒有解釋為何三年累加管理費43%,遠超本港同期生活及經濟指標。

更大疑問:業委會連連出通告,對安裝電樁萬分着急,用不同手段,究竟受那方壓力?用意為何?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