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0日 星期二

領都風雲 –業委會嚴正聲明及再召開特別業主大會

業委會嚴正聲明202621

(第一段) 業委會委員.. 身家清白,絕無和黑社會或不良份子勾連。
疑問:只有極愚蠢的人才會親自做壞事,事實警方已拘捕疑人和通緝餘人,其中與委員有關連人士。

(第二段) 有傳媒及公眾人士不斷以此唱衰領都... 大家居民非常憤慨和痛心。
疑問:居民憤慨是因為非車位業主也被恐嚇要賠償車位引致的損失,及三年累加管理費43%

(第三段) 大家深愛這家園...
疑問:大家愛這屋苑,但不要有人上下其手從中得個人利益。

(第四段) 對於上述失實謊言,本會代表.. 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疑問:不知所稱失實謊言是否包括第一段所稱?業主亦保留追究業委會和管理公司的法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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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委會再召開特別業主大會(2026313)

130日召集人召開的業主特別大會通過撤銷車場電樁安裝事宜,現在業委會運用權力再召開會議推翻130日的投票決定。此無止境的召開會議浪費人力物力,是疲勞轟炸,同一議題已經過三次大會討論議決,業主已有充份資料,並於130日最後通過撤銷。

業委會濫用隨時可召開會議,其他業主召開則需有5%發起人。

車場安裝電樁,理應由個別車位業主自行決定及負擔,不能以捆綁式由他人代決定,車位是個人擁有,未得業主同意,別人不能在其業權範圍內安裝任何設施,公契並無賦予此權力,而車主並不一定擁有電動車,毋必需電樁裝置及被迫付高昂費用。此外,港鐵客務處從無提供合約條款予車位業主檢察。

業委會再而三對此外判工程着急,筆者只能以司馬昭之心猜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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