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秦晉是兩相連大國,為鞏固雙方關係,公元前656年前,晉獻公把大女兒嫁給秦穆公,是為穆姬,此為秦晉第一次結姻親關係。晉獻公晚年寵幸驪姬,殺死太子奚申生,另外兩兒子重耳和夷吾逃亡,改立驪姬所生的奚齊為太子。公元前651年前,晉獻公病逝,太子奚齊被殺,夷吾找秦穆公,以割讓某些地區為酬,協助他回國繼位,是為晉惠公,然而他不守承諾割讓,惟秦穆公也不追究。公元前647年前,晉國發生饑荒,晉惠公請秦穆公幫助,秦穆公亦運送糧食給晉國,次年,秦國糧食失收,晉國拒絕回報,還派兵攻打秦國,過了兩年,晉國戰敗,晉惠公被俘,惟穆姬為弟求情,秦穆公放了晉惠公回國,晉惠公始實行以前承諾割地,還把太子圉[粵音予]和女兒送往秦國作人質保証。秦穆公認為太子圉將成晉國國君,把女兒懷嬴[粵音形]嫁給他,秦晉兩國再結姻親。公元前638年前,晉惠公患病,太子圉獨自偷偷回晉國,次年,晉惠公逝世,太子圉繼位,是為晉懷公,但其後弄至朝廷不安,政局動盪,秦穆公改為扶持他的兄長重耳,並把女兒懷嬴改嫁他,還把四位宗女許配,這是秦晉第三次結姻親關係。公元前636年前,重耳得秦穆公出兵協助,回國殺了其弟晉懷公,自立為晉文公。此後,秦晉兩國交好,後人遂以「秦晉之好」來形容婚姻關係。
元·喬孟符《玉簫女·第三折》
末將不才,便求小娘子以成秦晉之好,亦不玷辱了他,他如何便不相容。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