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理》是政治道理,指國事須有條理。凡事不可過份,應適可而止。名大於實,非福也。]
(第三節)(節錄)
水濁則魚困,令苛則民亂,城峭則必崩,岸竦則必阤1。故夫治國,譬若張琴,大絃急則小絃絕矣,故曰急轡御者非千里御也。有聲之聲,不過百里,無聲之聲,延及四海;故祿過其功者損,名過其實者削,情行合而民副之,禍福不虛至矣。
1 竦:(同聳)
阤:[粵音陀]險阻。
《韓詩外傳·卷一》
傳曰:水濁則魚喁,令苛則民亂,城削則崩,岸削則陂。故吳起削刑而車裂,商鞅峻法而支解。治國者譬若乎張琴然,大絃急,則小絃絕矣。故急轡御者、非千里之御也。有聲之聲,不過百里,無聲之聲,延及四海。故祿過其功者削,名過其實者損,情行合名,禍福不虛至矣。
《晉書·卷三八·列傳第八·文六王傳》
帝哭之慟,馮紞侍側曰:「齊王名過其實,而天下歸之。今自薨隕,社稷之福也,陛下何哀之過!」
《晉書·卷三九·列傳第九·馮紞》
紞侍立,因言曰:「齊王名過於實,今得自終,此乃大晉之福。陛下何乃過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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