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訓》論宇宙天地及天文現象]
(第十六節)(節錄) 道曰規,道始於一,一而不生,故分而為陰陽,陰陽合和而萬物生。故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道德經·第四十二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冲氣以為和。
《文子·卷三·九守》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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