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5日 星期四

洗黑錢

最近有四間銀行金融機構因防止洗黑錢不力,被罰「巨款」,所謂巨款,對此等金融機構每年盈利,「濕濕碎」矣。

撇開法例和道德問題,接受洗黑錢的生意,從來最好做,最易做。

洗黑錢生意金額,一般不會小,亦甚少計較費用或佣金,只求快捷妥當,這樣的生意流程,誰不想幹。

洗黑錢的客戶,對商業運作瞭如指掌,精通法律常識,亦不乏專家和高人指點,銀行金融機構只要跟着指示,甚且不需提供意見,兼且交易交收付款爽快,從沒拖泥帶水,負責客戶職員毋須擔心,賺錢「快靚正」。

銀行及金融機構,對開新戶口有KYC(Know Your Customer)要求,負責的職員要對客戶有一定的認識,知道他的收入來源,但都是表面功夫。中國「富」起來之後,香港成了洗黑錢中心,大如多億元投資,小如買名錶送禮,莫不與洗黑錢有關。金融行業包括保險,是容易洗黑錢的媒介。筆者服務的金融機構,不時有內地人上門開戶口,為了多點了解背景,職員亦專程到內地上訪,參觀他們在內地的投資或廠房等,但都是聽,事實無可能查證,撰寫報告也是如聞所錄,合規(Compliance)部門無從質疑,事實本地律師和部門職員對內地環境亦無大認識。金融機構要遵從KYC,但樓房買賣,金額龐大,何以無此規範?

金融投資戶口開始後,投資金額不時加大,負責職員縱或心自疑,也難宣之於口,亦無從說起,何况是和自己及公司「倒米」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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