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往香港官員很自滿地炫耀香港為動感之都,甚麼港,購物天堂...等名詞,惟筆者在這生長於斯的地方,從沒有感受到像現時如此瀰漫着厚厚的怨氣唳氣,故此稱之為「怨氣之都」。
隨便在街上訪問任何行人,對香港不滿的事,特別是對政府官員,評分是歷來之低。作為父母官的官員,表現像是鬥氣,市民愈是批評,則愈表示不忿,官員對民生問題,表現束手無策,不視不見,不聽不聞,每有過失,搬出一句問心無愧,便可解决自己困境,自己說錯話,遷怒別人誤解,官員每有公開談話,必定多番說國家二字,以為這樣市民便不敢對其言論批評,避免對國家大逆不道。甚且對有反對官員或某些政府措施,亦恐怕被冠以顛覆國家政權之罪,市民結果不敢言,甚至不敢怒。如此治港方針,可以消除怨氣耶?
在一個天天鼓吹鬥爭圍攻的社會,如何可以和諧,國強而不泰,民靜而不安,非長治久安也。
《論語·子路第十三》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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