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新聞)
-國泰將規定乘客必須戴口罩。依斯蘭教女士在外必以面紗蓋面,是受歡迎人物也。
-以前訓誨說有錯要認,打要企定。現在新說唔係幾理想,最多加句有改善空間,果然大謊得睇。
-反對派部署「濫炒」招數應對政府DQ候選人。政府可能有更辣招,先來DQ準備投票予反對派的選民。或曰,怎樣先知選民意向?山人自有妙計,暫且賣關子。
-DQ真好用,可以DQ人,可以DQ試題。將來亦或可DQ以前曾經DQ他人者!亦是他朝君體也相同也。
(國際新聞)
-疫情未過,經濟下滑,飛機航班大幅減少,停泊機位爆滿。飛機停飛也要不斷維修保養,繼石油後,飛機或會又成負資產期貨。
特稿 –
法律新解
多年前筆者在結婚週年晚宴上講的笑話,有人問夫妻相處之道,我說太太完全尊重本人對所有大事的决定,小事則由她來處理,至於甚麼才是大事或小事,這個則由她來全權决定。
香港移交中國前和後二十多年,全人類共識除了國防外交,香港事務「港人治港
高度自治」。突然現在有駐港機構自稱對港有監督權,又有人新稱高度自治並非全部自治。但凡法律文字,有時未能巨細無遺概括,惟要瞭解立法精神用意,不可牽強地自以為聰明捉字蝨。譬如說,法律說明偷竊是犯法,便不能辯解法律沒有說明偷某種物品才是犯法。且不說甚麼是監督權,如某些機構有所謂這樣的權力,無理由當初不寫進基本法內。
指鹿為馬,然後又可以說白馬非馬。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