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5日 星期日

討厭的政府

很久沒有在這裡和大家見面,近月非常討厭每天社會上的爭拗,撕裂分岐愈來愈深,無奈感愈來愈重,事態發展變本加厲,無論是反對派,擁權派,或政府均是荒謬鬥荒謬,一般而言,除了部份理想主義者,根本是既得利益者與非既得利益者的爭論,不論甚麼事,大家只管遷怒他人,從不自我檢討,這方面,政府著實責無旁貸。

滿以為基本法是治港的寶典,辯說不能修改也作罷了,但[以我為專]的解釋,再來附加人大831,這究竟有否改動,大家心知肚明,建制中人也不甚了了,不少表示人大831法理上不可推倒重來,其實正確是人大常委831的决定,剛閉幕的人大會議如認為這决定不適當,是可以推翻的,大如國家憲法也多番修改。(劉夢熊語)

最不能理解的是政府官員及擁權者口口聲聲的一人一票普選,五百萬選民怎樣也比一千二百人好,不知底蘊的當然認為絕對有道理,純數字是天淵之比,[怎樣也]的幾個字也不應用上,且不論是否篩選或其優劣,這魚目混珠的說法今天連小學生也騙不到,偏偏官員及附和者樂此不疲,難道歪理說上千遍便可成真理! 盲從附和者有其個人利益因素,但硬銷的官員(也是個人利益考慮)把全港市民當作白痴。

政府及倡議者呼籲市民[袋住先],從字義層面解釋,對這未臻完善議案[先收貨],既然未善,何不作修改,况且,[袋住先]在任何角度都欠奉承諾,若然承諾,則應列以後發展階梯。

關於一些對政府和擁權者(絕多是既得利益的特權階級) 可有不利的提議,一句政治不正確便通抹煞掉,又曰基本法沒有寫便不能(基本法沒有這樣安排,林鄭語),人大常委831决議又如何自圓其說。當年中英對當時政改爭拗也是依樣葫蘆,中方說聯合聲明沒寫便不能,英方說沒有違反聲明便可以。

古代帝王召見文武百官,通訊設備不如今天發達,每每聽詔然後廣傳但今時今日,國家領導人的講話,無論是中國人或非中國人,均可即時在傳播媒介收看,偏偏每次會後,一些像宦官的所謂港人代表,往往站出來解話,領導人講話的[意思]是如何如何,恍若廟祝解簽,非我類者不懂

更有曰如不喜歡此地,可以隨時離開,筆者就是認為愛之親之才痛之罵之,不若口中歌頌德卻資產親人外移者,[愛國愛港]乃發財口號而矣!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