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思維
梁特首對外稱他以個人身份簽名[反佔中]。
如果是一般市民,是個人取態,絕對自由,其他人可以不同意,但不容批評。
特首不明白,作為一地之首,甚至一個普通公眾人物,不論是政治人物,或是一個明星歌星,除了在自己屋子或私人空間內,便不可有[個人]身份的行動,當然,歌星明星的自由度要比特首大,舉個例,普通人可以流連一些娛樂場所,是個人活動自由,但貴為特首,便萬萬不能,簡單如在公眾地方抽一口煙,也與社會政策抵觸。
特首譴責違法的事是應該,但任何公開行動均是特首身份,一舉一動,不能稱[個人],CY意氣用事,還缺一點政治智慧,這是筆者個人對[特首身份]的批評,梁振英如果不是特首的話,我絕對認同他的個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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