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工程大延誤,亦是有關失職,此處不論,要談的亦是這畸形機構,地鐵是主要交通,運作商業化,本亦無可厚非,但既然是上市公司,一切得依商業模式,盈虧得要講求管理,市場需求情况,不能包賺,超支要納稅人付款,管理高層則年年分紅,怎樣也說不過去。
證券業規定要有註冊人向證監負責公司一切營運合規的RO(Responsible
Officer),無論公司上下有不符合法規的事,他有責任舉報及解釋,無知也是罪,公司管核程序有問題也,證監每年續牌會考慮過往不良記錄,認為是否fit
and proper。高鐵此次延誤事件,有關負責人等難辭其咎,誰是RO,誰人unfit
and improper?
釣魚島歷史(中文字幕)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WutQFRwEnI&authuse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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