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齊湣王25年(公元前301年),齊人孟嘗君赴秦,秦昭王(即昭襄王)委以為相,有人告訴昭王孟嘗君乃齊人,幹事必先利齊國,秦國危矣,昭王乃囚孟嘗君,欲殺之,孟嘗君使人往昭王愛姬求情,望她能游說昭王,姬曰欲得狐白裘,時孟嘗君有珍貴狐白裘,入秦時已獻昭王,遍問其門下食客皆無人能出計,惟有一地位低下之人能偷取之,然後獻給昭王愛姬,姬遂說服昭王釋放孟嘗君,孟即速離,夜半至函谷關,惟關口法規定雞鳴始開關,孟門下亦有低下位者作雞鳴聲,因而放關而出,稍後,秦昭王悔釋之,命人追捕,至關已遲了。後人以「雞鳴狗盜」形容低下技倆作非法之事。]
(第六節)(節錄)
最下坐有能為狗盜者1,曰:「臣能得狐白裘。」乃夜為狗,以入秦宮臧中,取所獻狐白裘至,以獻秦王幸姬。幸姬為言昭王2,昭王釋孟嘗君。孟嘗君得出,即馳去,更封傳3,變名姓以出關。夜半至函谷關。秦昭王後悔出孟嘗君,求之已去,即使人馳傳逐之。孟嘗君至關,關法雞鳴而出客,孟嘗君恐追至,客之居下坐者有能為雞鳴,而雞齊鳴,遂發傳出4。
1 最下坐:最低下階層之人。
2 幸姬:獲寵幸之姬子。
3 更封傳:更改通關文件。
4 遂發傳出:遂發出境符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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