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羲是北魏官員,逝於孝文帝太和十六年(公元492年),尚書奏報擬謚號‘宣’,詔書以下其中答道。]
(第六節)(節錄) 蓋棺定謚1,先典成式2,激揚清濁3,治道明範4。
1 蓋棺定謚:謚是古代帝王大臣死後被封的稱號。後人以「蓋棺定論」來形容一切成了事實定局然後下判斷。
2 先典成式:先前典籍有條式。
3 激揚清濁:意揚善懲惡。
4 治道明範:治理之道明顯規範。
明·吕坤《大明嘉議大夫刑部左侍郎新吾吕君墓志銘》 善惡在我,毀譽由人,蓋棺定論,無藉於子孫之乞言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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