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人富豪若干年前在海外投資,近來賣出賺了大錢,意想不到被罵賣國賊,醉眼有些不明,當年投資時是否應被叫買國英雄,以相對賣國賊之稱,或者好聽點稱呼國家英雄?看來只是前事不計,秉承冰釋前嫌的道理。
近來網台常聽到「小粉紅」這名稱,醉眼不大了解,以前只聽到又紅又專來形容激烈愛國者,醉眼猜想「小粉紅」也是愛國者,或是年紀較輕者,聽報導,他們言談經常打着凜然的民俗大義旗號。醉眼近來乘電車,不是現時流行彼罅滴那種,更不是踢屎拿那隻電動車,是港島的tram,電車上有到站廣播,下一站是甚麼地點,也是跟港鐵一樣,廣播三種語言,惟依次是廣東話,英語,和普通話,廣東話行先不足為怪,香港仍是廣東人最多,跟着廣播是英語,最後才是普通話,醉眼聽了多次後,忽然小粉紅上身,為甚麼英語還排先咱們的國家語言,正牌小粉紅應發聲,套用他們的經常語,簡直是辱華。
又講番轉頭,港官訪中東國家多次,特首也曾鼓勵大家學阿拉伯語,但彼等阿伯冇晒聲氣來港,王子影埋相都唔番來,醉眼建議不如地鐵和電車取消英語,代以阿拉伯語,老實說,交通廣播同一訊息,香港人要連續聽三次,非常悶,如果換咗阿拉伯語,就算聽唔明都有新鮮感,話唔埋阿拉伯D大爺知道,加速來港投資,全部王子都來香港開家族辦公室,到時真係如前前前特首話齋,香港人想窮都幾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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