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4日 星期三

藍絲黃絲

香港近年撕裂,弄出一次又一次的衝突,爆發了大規模的社會運動,筆者以理性心態了解事件,成了豬八戒照鏡,因為無論藍或黃,大多偏激,不少認為非友即敵。但凡有規模性的動亂,港英時期多時會成立調查委員會,發表獨立報告,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很可惜,涉及中國政府政治層面,現今特區政府不會為,亦不敢碰。

以筆者觀察,藍絲黃絲粗略可以這樣分類:

藍:大部份是社會上的既得利益者,這不難理解,好食好住,生活安定,又或收入豐裕,不願改變現狀。

黃:生活大多不如意,發展受制肘,眼看社會不公義,不滿現狀,又或心中更有理想,不惜抗拒強權,雖然是螳臂擋車。

藍的又以商界特別是與內地有生意聯繫為多,黃的平均較年輕,不滿社會現狀的年青人不獨香港為然,是世界及歷史現象,原因亦不離上述,當然不乏心懷理想主義者。香港的藍與黃另一普遍分別是擁共與反共,由於中國大陸是只由共產黨統治,故此在某些人眼中反共成了不愛國或等同反中國,甚至善意批評政府官員也被扣上帽子,本來罵執政黨與愛不愛國不能劃上等號,但在中國政治氣氛下,便成了莫須有,而不少為了己身利益,加入口誅筆伐。筆者經常反省地問為甚麼大有前途的人不惜犧牲,以自己的前途下注?而這些不少亦屬好食好住一族,本可以過較優閒的日子。

凡事不能只看表面,犯了法受制裁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我們要反過來思考為甚麼那麼多知識份子以身試法?打一譬喻,有人偷了麵包,偷竊當然是違法,捉往官府,官了解後,其人家窮,幾天沒飯吃,法官警戒他後,並在法庭濟貧箱取二十元給他,這是筆者年幼時常見到的新聞。我們不應鼓勵或贊成犯法,惟同時亦需了解犯案的真正原因,便不會老是苛嚴指責偷麵包的人。五四運動當年學生學者佔據天安門,是反腐敗愛國行為,後來受到歌功頌德,八九民運也是佔據天安門,亦是標榜反貪腐的愛國行為,現今是罪人。朱耀明牧師已七十多歲,姑勿論是否同意他的言論行為,深信他也沒有半點為個人謀私利,但社會上有聲音認為不該緩刑,幾乎要立刻置他於死地。對這社會事件,是香港的不幸,無論誰是誰非,我們只能歎息,但此時,居然有人雀躍萬分,大事慶祝,予人覺得是交心」。

認識不少在內地投資的愛國商人,也不時發表交心」之言,筆者發現十居九十持有外國護照,每談起此事均表示心照不宣。寫到此,心中有疑問,林鄭特首的家人是否仍持英國護照?網上看不到放棄外國護照的消息,只有林鄭早前稱無必要放棄,她說只是多一個旅遊證件,果如是,內地官員達貴不少持有外國護照,難道中國護照在外旅遊不受歡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