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菜街行人專區已恢復通車,路段開放給街頭表演已有不短的日子,不少人知道各地盤表演者需要付款某種勢力,已是公開的秘密。儘管警方如何打黑,各派系組織依然活躍,甚至大小頭目擺明車馬,公然承認自己身份。
本港黑社會一向存在,現在的不說,以前開店做生意每月要交保護費,做酒樓的要委託所謂泊車公司,認識有食肆股東之一是警司,也無可免,只是「收順D」(較付小一點),灣仔區有定期刊物,是非賣品,招收食肆店舖廣告,廣告費極昂貴,這份刊物一兩頁紙,印刷不漂亮,全無閱讀價值,除了店舖有獲分發外,普通人難得一見,店舖可以不登廣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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