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場白說完,那時街上標榜最貴雲吞麵的一家名店大約是五、六元一碗,說到此,各位可以比較此類屬於餐外的普通小吃和收入相比,且不說住屋的負擔。現在一碗雲吞麵價錢在一些旺區已直迫一股滙豐控股,做生意的都認為最大支出是租金,佔銷售額一半以上,而一般消費者最大負擔亦是住屋,平均佔收入的大半,所以,無論是做生意又或打工仔,大都是替業主打工,有物業收租者,那管只是一個單位,已不憂衣食,隨時可以退休。筆者旅遊,有逛超級市場,香港的生活必需品,平均比歐美地方還要貴。
社會安定,不是在乎有多少超級富豪,當低下以致中層也面對生活困難,社會便趨不穩,梁特首上任初時劏房戶十餘萬,如今數倍於此,露宿者有增無減。CY重中之重,愈弄愈歪,皆因藥不對症,不少人濫用自由市場四個字,但凡涉及民生必需,政府有責任維護,正如仍有法例以予政府維持米價穩定,不得囤積居奇。下列有再檢討必要:
(一)樓宇增值稅
特別附加稅(即辣招稅)仍維持,但取消三年持有期限,改為樓宇增值稅,無持有限期。此舉可立即釋放二手樓供應。如業主是單一物業自住換樓,六個月內可申請退稅。
(二)樓宇空置稅
由業主自行申報,若物業超過若干期限未售或租出,空置稅由第一天起計,執行上會遇一定困難,業主會申辯理由不是空置(如聲稱給子女居住),提議成立上訴機制,確定是否免稅條例被濫用。
(三)居屋限制
居屋是用社會資源津貼而建,不應用作私人炒賣,限制業主只能賣回政府,再分配給合資格人士。
(四)公屋買賣
公屋自由買賣是笑話,政府應長期持有,應付低下層需要。
(五)發展商賣樓限制
除了限期完成建築,每次賣樓須整座發售,發佈整座售價單,防止唧牙膏式抬價。
(六)外來買家
主要是不顧價錢只求散金的大陸來客,亦是樓房價暴上的最大原因,筆者敢說很大部份都是見不得光的來歷,香港在打擊洗黑錢不遺餘力,在金融機構開戶口,不論是銀行、證券公司、或保險得需要填報資金來源,惟獨買賣樓宇動輒千萬至億元計可以來去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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