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海難事件,船長率先棄船,是可恥的偷生,是今天南韓人的恥辱。
從事航海或認識海事法的均知道甚麼是[Birkenhead
Drill],Drill本來是演習,但在這裡解作紀律的意思。當船隻遇險,船長最後被迫宣佈棄船時,他便立刻引用Birkenhead
Drill 法則。
1852年,英國商船Birkenhead被軍隊徵用,船在大海觸礁,最後沉沒,船上乘客六百人,不少是婦孺,救生艇只能容納二百人,各人爭相逃命,船上軍官即時下令Women
and children first,後來成了海事法例,稱之為Birkenhead
Dr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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