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算數]? 我們很多時對於一些未能完成的事情,還是猶豫應否繼續,會不經意說[算數],可解作[算了罷]。基本法說明香港特首最終由普選產生,筆者也夠膽咬牙切齒說,香港最終必有普選,姑勿論是一人一票,一人兩票(如功能團體代表),或多人一票(也是功能團體),最終必達普選目標,基本法說了是[算數]的。
[最終普選]毋可置疑,但普選前可沒說不準初選、複選或篩選,當年彭定康的政改方案,便不是因為基本法沒說不準便等於可以嗎?你們這班擁護大英法制的為甚麼忽然改變過來?這是甚麼法律精神?現在搬過來當年港英那一套,你們變臉了!你們知道甚麼是立法原意嗎?基本法起草委員的原意,你們總是攪不好!
寫到此,發覺自己犯下了[尋釁滋事]罪,我怕怕! 批評政府更是[顛覆國家],我更怕得要死!
Paper
is not d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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