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6日 星期三

廚餘 (社會篇六十九)

以前未曾聽過[廚餘]兩字,近才知道它的解釋。

星期六下午有要事辦,來不及午膳,路經[麥記],走進去對年輕的職員說,要一個魚柳包,一個鮮奶,年輕人說:先生,不如要一個餐,那是一樣,但價錢較平宜。我問她分別,她說:餐價是二十三個半,散叫要二十六個幾。我選擇前者。食物端上來,多了一包炸薯條,我以為弄錯,告訴她我沒要這個,她說餐是包括的,不要也是這個價錢。

吃完了魚柳包,匆匆忙忙吃下幾條薯條,感覺太油膩,不健康,反正全吃下會過飽,薯條不是純仔製造,就此放棄,出門口時心裡有點不舒服,如此浪費食物,誰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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