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大感不惑,[替他]想了多天也想不到藉口開脫罪名,雖然他承認疏忽,筆者怎樣也假設不到其它原因,只能相信他真的疏忽,因為不相信他的智商會在風頭火勢下無謂地押下誠信這樣的重注,梁又稱曾有專業人士[看過]他的房屋,但他自己作為測量師,不管那一類別,總不成買了大屋也不看看屋契圖則,筆者是行外人,如差異那麼大,也不難對一所房子的圖則與實况有不同而產生疑問。
事到如今,要他未上台便下台,非常痛惜,看政綱,他是有决心和較有魄力管治香港,圜顧其他,有誰更能擔當勝任?何俊仁嗎?No way! 筆者雖然亦是擁護民主派。梁振英無論是立即拆除僭建還是不立即行動,反對派總有話說,是何患無辭,民主黨倘要堅持[執正來做],港九沒違例的樓房將所餘無幾,政府莫非要立即鏟平整個新界村屋乎! 雖然政府還是應該一早較嚴厲地執行。
惟有那一句:給梁振英一個機會。希望他能攪好香港,算是帶罪立功,甚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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