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路邊社新聞,純屬推理,如有雷同或不同,均屬巧合。]
(本港新聞)
-警察取消體高體重入職限制。阿伯話若不計年齡,都想投考,相信不少阿伯學歷及語文能力更勝無DSE者。
-古有戲劇王老虎搶親,今有官員搶人材,高官多人數番赴英,嚷言搶人材,未聞結果。往英國宣揚,當然要用英文,醉眼不知搶人材正式官方英文譯名,亦聽不到高官在英如何呼嚷,猜想他們會說grap the talent,但grab之解釋像隨便到處抓,對Talent有不敬之意,令真正Talent人材認為不被專重,故不屑棄之,如果直譯搶是rob,搶人材是Rob the Talent,媽呀,難怪Talent走清光。
-若然搶人材不見成效,醉眼建議要加多幾錢肉緊,不妨更激一點,劫人材是也,搶與劫皆是負面詞,強(勉強的強)人所為,劫比較是大茶飯,實行一不做二不休,一件污兩件穢。
-官員又曾揚言往外搶企業。君所見,九龍部份地區陸續出現‘企街行業’個體戶,亦簡稱企業,聽其言是外來的,也算是成功爭取。
-金管局總裁謂資金流出非流走。以此推喻,港人材流出亦非流走,前前特首亦云,港人外出是移居非移民,稅局公佈納稅人少了三十萬,是溜出還是溜走?
-消委會公佈調查結果,香港不少大廈全部個別業主加起來也不到一半總業權,物業管理公司與發展商存在利益衝突。公契規定有一半以上業權通過,可轉換管理公司,發展商設計的業權分佈,明顯有違法律原則及精神,可否司法覆核,及修改法律規範公契不公平條文?或有利害關係者不得投票。
(國際消息)
-近來國與國的商貿合作,有好稱為戰略夥伴。人類愈來愈好戰,貿易的合作,過去是策略而已,英文是Strategic Partner,為何現在總要加上戰般充滿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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