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題廣論古往得失,故為氾論。古代已認為一切法度需隨時間環境不同而改變,成語「因時制宜」源出於此。]
(第八節)
(節錄)
夫神農、伏羲,不施賞罰而民不為非1,然而立政者不能廢法而治民;舜執干戚而服有苗2,然而征伐者不能釋甲兵而制疆暴3。由此觀之,法度者,所以論民俗而節緩急也4;器械者,因時變而制宜適也。
1 不為非:不作壞事。
2 干戚:(古語)盾牌和大斧,舞蹈工具。(此乃武舞,文舞執羽旄[粵音毛])
服有苗:使‘有苗族’臣服。
《韓非子·五蠹》異則事異。當舜之時,有苗不服,禹將伐之,舜曰:「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乃修教三年,執干戚舞,有苗乃服。(蠹[粵音到])
3 釋甲兵:棄武器士兵。
疆:(古通强)
4 論:此解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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