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1日 星期二

不打自招和此地無銀

湯顯明在第一次立法會出現後對記者講話,意謂如果調查認為他有錯便會承擔。

意氣像三歲小朋友:如果媽媽說我犯了錯,我承認囉。又或是盜匪偷了東西,要別人拿出証據來才肯承認。

以上講話是堂堂一個專員的思維,做了錯事要別人指出証實才會乘認,自己不懂分辨黑白是非嗎?嗚呼哀哉! 簡直當全港市民是三歲細佬哥,難怪,他也是hea 的公務員出身。本來無驚無險,已到終點,但他的hea老細打張好牌給他上,以為又可hea多幾年,怎知弄出個大頭佛。

有一點我不明,立法會本星期以傳票方式傳召作供,湯所說的一切不能作有關方面將來起訴的証供,但調查他的其他人員,不可再問相同的問題嗎?在立法會以外所說的仍是有效的証供,萬一湯給另一個不同的答案,這更大件事!

另一宗新聞,張震遠宣稱被捕人士非商品交易所僱員,但張即時暫退所有被委任的公職,真的丈八金剛摸不著頭腦,既然不是商品交易所本身出錯,何以他要休假,港交所會員頻頻出問題,難道李小加周松崗也要放假避風頭! 事情看來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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