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6日 星期二

再談普選

八年前我的結婚週年晚宴,在台上有朋友問我們夫妻多年相處之道,我抄說了一個笑話:我的老婆很識做,大事統統由我來决定,小事留待她,至於甚麼是大事,甚麼事是小事,這個則由她來决定。

前文笑說香港必有普選,只係你嘅普選定義同佢嘅定義不同,唔好問我,我嘅參選定義也是有一定數量市民推舉的人,只不過,社會上有些既得利益者認為其他的不是人,所以普選,無論是參選或投票,就其他的冇份。記得動物農莊裏面的那句話嗎?[在動物農莊裏,所有動物皆平等,只是有些動物較其他的更平等]

有鑒於此,競選特首條件不單要愛國愛港(其實,是愛國愛黨,這個不好意思說出來,這個黨又是現在當權的官黨,不是傳統的共產黨,大家明白心照),還要思想正確,思路清晰,舉止優雅,談吐溫文,反應敏捷,大公無私,受人專重,公眾愛戴 (簡直是完人,更勝上帝) ...更要五官端正,四肢健全(小心歧視條例)...,只要符合以上所有條件,大家便放心一人一票[選他],至於誰人厘定那人符合條件,對不起,你和我皆冇份。

又至於誰人符合資格可以投票,放心,我重複,一定是一人一票,只要你被定義為人,不過,不要是[not even a fucking Chinese*]

*民建聯成員立法會語

 

Age activated attention diso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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