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0日 星期三

為富不仁

不知前朝那些官員勾結批準酒店分契,酒店是具規模的投資,不是個人家居必需的住所,經營酒店須統一管理,箇中關係複雜,涉及法律監管營運,不宜拆散業權。聽電台報導有買家給地產代理誤導,認為價錢便宜,又可免除BSD SSD(買家和特別印花稅)買來打算自住,中了圈套。

此事引起社會關注,立法會將討論此問題,我認為應通過緊急法案,給予買家冷靜期,如認為受誤導者,可取消合約,免得將來有問題發生,政府接了這個燙手山芋,小業主哭訴無門,政府左右為難,納稅人又要再花冤枉錢。取消合約者,也應懲罰性扣部份款項,警戒買家不應盲目搶購,並嚴重聲明政府有權License到期時不續酒店經營合約,或嚴重違規時政府有權隨時取消license,不等同變為普通物業,可作一般住宅用途,業主可血本無歸。

非常時期用非常手法,治理之道,這才是強政勵治,市民信服也,梁特首,看你了。

地產霸權的態度是:政府打擊樓價,阻止偷呃拐騙謀暴利,就是給你添煩添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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