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1日 星期二

為甚麼要扶貧 (社會篇六十)

說來諷刺,以世界標準,香港是富庶地區,為何還有赤貧,赤貧的定義是努力工作但收入不足以糊口。貧富懸殊是世界各地都有的問題,香港特別之處還有在職貧窮,即是有一份正常的工作但收入不夠維持最基本的生活,香港富豪富可敵國,配合政府經濟政策,應該是整個社會共享繁榮,奈何社會極端兩極化,[有人肥()到襪也穿不下](何鴻燊語),也有人努力工作但基本生活也成問題。

日本社會學家三蒲展著作[下流社會]描述整體社會生活水準下降,從欖核型變成啞玲型,即中產階層減少了,兩端的極富和極貧增加了,這情况在香港同樣發生,但日本窮人仍享有尊嚴,能體面地過生活。曾蔭權年代,成立扶貧委員會,具體扶了甚麼?社會似乎不大清楚,但貧下社會愈扶愈貧,窮人愈來愈多,不要說治本,標也治不來,究竟出了甚麼亂子?前朝政府以施捨心態扶貧,不是解决貧窮根源,政府官員不知民間疾苦,高級公務員只覺得他們是[社會優秀的一羣](曾蔭權語)

筆者認識雷賢達多年,他最近一語道破,整個香港的社會問題根源於地產過於昂貴,樓房貴,租金貴,這一髮已牽動全身,在飯店吃一碟飯要四十元,二十元是付租金,購買日常生活必需品,租金佔成本很大比重,不單窮人叫苦,中產家庭的日字也不好過,一名兒子的教育費可是低收入家庭整個月的收入,且有過之,生活水準不斷下降,一家外出吃飯是奢侈支出。

一個有為的政府要做到社會均富,平衡各階層,及協助脫貧,是脫貧,不是扶貧,怎樣做?各高薪厚祿的高官,想想辦法,下期讓我這小市民教你們如何對付高樓價,或許有助解决此[深層次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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