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2日 星期四

領都風雲

日出康城領都屋苑被懷疑計劃圍標事件,由於連續三年管理費暴增累積43%,及停車場未獲所有車位業主同意,而業委會及管理公司通過全部車位安裝電樁,並向每車位業主收費二萬餘元,又謂若毀約,則全體業主,不論有無車位均要賠償萬元以上,這安排毫不合理,且事前業主毫不知情。

決定電樁事宜是曾召開業主大會,業委會取了足夠授權票(住戶單位)而召開,惟住戶單位對電樁無投票權,即是利用住戶單位授權票揍成足夠人數成功開會而已。車場車位共八百餘個,而投票決定電樁則有約二百車位業主(大多是授權票) 通過,此安排有取巧性及犯上原則性錯誤,法律上可被推翻。

後來有業主於去年12月發起召開業主特別大會反對管理費暴增,及電樁安排不合程序,業委會本來是支持及通過管理費加幅及電樁安裝,見反對業主人聲漸多,即搶先於19日召開特別業主大會,同時也在易拉架大書聲稱反對加管理費,業委會在屋苑入口大堂設有長檯,業主不知就裡,也簽了授權書予業委會,惟議程並無反對加管理費,再者,會議至深夜,不少業主離去,大會臨時加插議案再一次通過電樁安裝,雖然仍在場者反對聲音不斷,但業委會有大量授權書而通過。

最先發起召開業主特別大會的黃女士,與數位義助長者女士收集業主簽授權書支持,過程幾經艱難,管理處不准她們在屋苑內進行,她們被迫遷往戶外天橋,而管理處又以高圍板圍着隔絕他們向路過業主呼籲,雖然如此,挨過多個天寒冷風的日子,亦最終於去年12月底取得多於5%業戶人數支持召開特別會議,但管理處推諉無期無地方,最快只能於三月底,幾經交涉,才獲安排於今年130日舉行。後來有業主稱被誤導19日的特別業主大會是反加管理費才簽了授權,現在才知130日的才是真正反加管理費及推翻有爭議的電樁安裝標書。

業委會現在大堂易拉架大字稱19日會議後,成功爭取減5.1%管理費,並於年中開始,即是今年1月開始的增幅近20%,減了四份一,相比三年積累增幅43%,究竟是加了還是減了?另一問題是,業委會稱19日會議後與管理處達成」管理費協議,而不在大會討論,有私相授受之嫌,再一問題是,既然可以5.1%,何以當初通過今年要加20%?

2026年1月21日 星期三

初哥學【西遊記】第十六回《觀音院僧謀寶貝 黑風山怪竊袈裟》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鐘

[唐三藏與孫悟空到一處求宿,見正殿上書「觀音禪院」,和尚命道人開了門,唐三藏納地叩拜,和尚打鼓,孫悟空就去撞鐘。祝拜完畢,孫悟空仍亂撞鐘不歇,道人問為甚麼,孫悟空以下道。後人說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鐘,頗有循慣例而敷衍的意思,又或處事無長久打算,見步行步。]

(第五節)(節錄)
行者方丟了鐘杵
1,笑道:「你那裡曉得!我這是『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鐘』的。」

1 鐘杵:杵[粵音柱]粗長木條,懸在鐘側,受推動撞鐘發聲。

2026年1月20日 星期二

初哥學【三國演義】第六六回《關雲長單刀赴會,伏皇后為國捐生》割席

[蜀國關雲長只帶數從人,乘小舟單刀赴會,與吳國軍師魯肅會面,拒還所借之荊州。建安十九年(公元214)曹操時乃挾漢朝天子以令大臣,命尚書令華歆引兵入後殿,拿下獻帝之伏皇后,誅殺與及其所生兩子。以下是歆歸曹前的逸事,後人遂以割席喻絕交。]

(第二十七節)(節錄)
一日,寧與歆共種園蔬1,鋤地見金。寧揮鋤不顧;歆拾而視之,然後擲下。又一日,寧與歆同坐觀書,聞戶外傳呼之聲,有貴人乘軒而過。寧端坐不動,歆棄書往觀。寧自此鄙歆之為人,遂割席分坐,不復與之為友

1 寧:管寧,漢末時隱士,為人清廉,屢推仕途。

《世說新語·德行第一》
管寧華歆共園中鋤菜,見地有片金,管揮鋤與瓦石不異,華捉而擲去之。又嘗同席讀書,有乘軒冕過門者,寧讀如故,歆廢書出看。寧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

2026年1月19日 星期一

初哥學【水滸傳】第三十七回《沒遮攔追趕及時雨 船火兒大鬧潯陽江》

[宋江犯了殺人罪,被押配江州牢城,押送之公人甚善待,不帶行枷,惟路上一再遇惡人,被兩人追殺,逃到一處,上了船,船上梢公又欲謀財害命,迫他們跳海自盡,危急關頭,有船飛快靠近,船上三人,知遇險者是宋江,其一人向梢公說了,然後一起上岸,再道各人身份。現代人形容說話不掩飾和毫無顧忌者為「口沒遮攔」。]

(第二十四節)(節錄)
李俊便道:「這弟兄兩個富戶,是此間人,姓穆,名弘,綽號『沒遮攔』,兄弟穆春,喚做『小遮攔』,是揭陽鎮上一霸。我這裏有三霸,哥哥不知,一發說與哥哥知道。揭陽嶺上嶺下,便是小弟和李立一霸﹔揭陽鎮上,是他弟兄兩個一霸﹔潯陽江邊做私商的,卻是張橫、張順兩個一霸。以此謂之三霸。

2026年1月18日 星期日

醉眼看新聞

醉眼看新聞

(本港新聞)

-馬鞍山區唯一影院將結業。市民看戲已不需往戲院,看新聞,全世界都在演戲,鑊鑊新鮮鑊鑊甘,橋段不斷出新,歎為觀止。

-油塘區一新樓宇多宗撻訂,該樓宇又是用日本字作名,中文字典並無此字。是時候糾正這股歪風。

-特首好消息,註冊公司155.7萬間破頂。市民壞消息,破產10021宗,11年最多。

(國際新聞)

-侵侵擄委國總統,對伊朗有所行動,不少認為是覬其石油。侵侵又對古巴出惡言,或許是喜抽其雪茄乎。

-歐洲多國派兵駐格陵蘭,有派一人者。莫非一夫當關 萬夫莫開」,又或每人攜一核彈?

(特稿 - 論侵侵)

-若選難測難攪國家元首,相信非侵莫屬。

-兵法有以退為進,或以進為退。有得寸進尺,惟侵失寸也進尺。

-有謂唔聲唔聲,嚇你一驚。侵侵多多聲,一樣嚇一驚。

-俗稱好佬霸爛佬,爛佬怕潑婦。當今爛佬未遇潑婦,戰狼部隊潑而不辣。

2026年1月15日 星期四

物業管理與圍標(二)

新建樓宇日多,物業管理需求有增無已,但物業管理公司水準不一,更有用盡方法斂財,雖然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物監局]採發牌制度,惟規管不足,本文促政府訂立收費標準。另外,鑒於有利用法律漏洞,大廈立案法團[立案法團]或業主委員會[業委會]被不法份子滲透,以至維修的承辦商及顧問公司,均受不法份子控制,小業主任由剝削,怒不可言。本文認為政府應訂立更嚴密法則,增加各方面投明度,防止非法活動。

建議:物監局除了監管物業管理公司,亦監管立案法團、業委會、及參與有多業權維修的顧問公司和承辦商。

) 香港住宅有三種管理形式

1.單幢式的所謂三無大廈,沒有業主立案法團,沒有任何業戶組織,和沒有管理公司的大廈。針對此,政府去年(2025)推行「大廈管理專業顧問服務計劃」。這些均屬於很舊的樓宇,隨着市區重建,問題將隨時間消失。

2. 有成立立案法團法團須依法例註冊,成員要登記,並有一定法律責任。業戶數目多的均聘請專業管理公司,業戶少的也自行聘請工作人員。立案法團對物業管理有最終決定權

3. 依公契賦與附例成立的業委會,惟大廈管理事務全由地產發展商屬下的管理公司操作。

業委會與立案法團不同,簡單的說,業委會屬非法人組織(non legal entity),管理公司不一定要跟從業委會決定,而業委會不能轉換管理公司。

民政事務署多時被邀參加一些重要會議,一般只屬過場式的禮儀,多不會發表意見,亦不接受現場投訴。

) 業主立案法團與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和質素

1. 業主立案法團成員純義務性質,成員其中主要骨幹數人每月可支取象徵式的津貼,不少且自動放棄這俗稱車馬費,由於要定期開會及跟進大小事項,找有志和有識之士擔當不容易。

2. 業主委員會是根據大廈公契賦與附例成立,見於大型發展商的物業,成員亦是義務性質。

3. 無論是立案法團或業委會,成員多時拉雜成軍,對物業管理認識水準參差,甚至基本管理概念也缺乏。會議一般是由管理公司安排,兩者既合作,亦存在利害關係,又容易謀出對業主不利的事。

建議:

立案法團或業委會成員,最少一位須有由物監局認可的資格。物監局可舉辦簡單課程,教授物業管理基本知識和法律概念。立案法團或業委會亦可外聘有該項認可資格人士,以大廈業主利益為依歸,每屆以合約形式,一般而言,立案法團或業委會每年開會次數不多,支出不會很大,收費亦可視乎住宅單位多少而定。

立案法團或業委會成員,須通過警方背景審查,防止黑勢力滲入。

業委會屬於三不像,既非法定團體,又無實權,長遠而言,政府取消業委會,代之以立案法團,阻止物業管理公司托詞逃避業主監管,及物業管理公司不能施行單邊決議,例如任意加管理費。

) 立案法團與業委會負責範圍

大廈物業管理分幾個大範疇,保安、清潔、公眾地方維修,大型屋苑有設立會所和園藝打理等。管理公司一般把上述外判,有規模的管理公司有標準合約藍本,或增修草擬不同內容,包括工作範圍,所需人手,然後向外招標。法團或業委會和管理公司可商討特別條款,或加入條文。

) 招標形式
1. 登報公開
此方式難以控制入標數目,需花大量時間審核資格過往背境等。可靠性reliability不易評估。

2. 邀請管理公司名單上的承辦商
好處是入標數量有限制,入標承辦商資格事先已批核,符合條件,有過往紀錄查核,可靠性較高,爛尾機會較低。弊端是競爭小,且容易有默契造成圍標,俗稱分餅仔。此方式港鐵物業管理採用,惟經常被詬病中標價較市場為高。

無論是公開招標,或有指定的承辦商名單,圍標情況均可發生。政府推出的「招標妥」指引,內容空泛,騷不着癢處。

建議:維修有多業權物業的承建商須有物監管註冊登記,股東及董事名單及主要人員須經警方審查背景。市民可網上查閱,包括近期承辦工程的物業資料。

) 大維修與顧問公司

政府法例,樓齡三十年以上有強制驗樓計劃,舊建築物維修涉及龐大費用,亦需要專門評估,一般先聘用顧問公司,作出建議,然後招標承辦。立案法團成員一般對維修專業認識不多,管理公司職員亦未必有全面認識,不法之徒容易滲入,近期新聞有不少報導,此處不贅。

建議:維修有多業權物業的顧問公司須有物監管註冊登記,股東及董事名單及主要人員須經警方審查背景。直接參與工程商議及審議者須備相關資格,供市民網上查閱,包括近期承辦工程的物業資料。

) 管理公司

管理公司與立案法團間的合約本應是純商業的需求關係,收費是雙方協議,本文提出的是港鐵公司管理的物業,由於住戶組成的業委會無法定權力與港鐵達成協議,一切收費標準是港鐵單方面釐定,故此政府應清晰設定一套準則。現時港鐵的收費如下-

-每年從業戶所收的管理費收取一定的百分比。

-大廈所有支出費用再抽取8%,包括電費水費等。

如果是外判維修工程,港鐵須花時間跟進,收取費用還可說得通,8%是否合適的附加費,值得商確,且容易做成揮霍開支,如影印紙,電費等,無理由抽取附加費,這導至花費愈多,收入愈高的無止境誘因,再者,支出不受任何規管是一大患。有人提出通告等訊息,可透過電子方式傳送業主和有關業戶,及張貼於顯眼地方,每次可以省卻大量人力物力逐戶派送動輒以萬計的紙張。下午五時許,太陽仍然高照,公眾露天地方已燈火通明,浪費電力。

管理公司負責職員,立案法團或業委會成員,物業顧問公司和承辦商負責職員,需定期簽署declaration,與其他參與者無利益關係,包括直系親屬,防止利益輸送。

) 授權書

取消業主授權立案法團或業委會成員,兩者多時存在矛盾及或隱藏利益,發現作弊情況普遍。鼓勵業主親身出席會議,可考慮授權其他個別人士,惟被授權人不能持多於某一數目授權書。授權書只賦與授權事先公佈的議案,不包括臨時加插的議案,防止被濫用。

以上所述管理公司,顧問公司,承辦商等僱員若非物監管登記註冊,不得直接參與相關工程商議。

香港沒有集體訴訟法例,小業主難以同大財團打官司,或者是時候檢討法例,容許大廈小業主進行集體訴訟。

以上建議未必能完全杜絕罪行,但肯定減少犯罪集團猖獗程度。

2026年1月14日 星期三

初哥學【四友齋叢說】《卷十九子一》道。可道非常道。

[古籍沒有標點符號,有者後人加上,位置不同則解釋迴異。]

(第四節)(節錄)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竅。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以玄,眾妙之門。

《道德經·第一章》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衆妙之門。

《韓非子·卷六·解老第二十》
聖人觀其玄虛,用其周行,強字之曰道,然而可論,故曰:「道之可道,非常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