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詮言訓》是詮釋事理之言論。此章述天地萬物之分。]
(第一節)(節錄)
方以類別1,物以群分2,性命不同3,皆形於有4。
1 方以類別:事以種類區別。
2 物以群分:動物以群體劃分。
3 性命不同:性質命運不同。
4 皆形於有:皆有形態。
《周易·繫辭上》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
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已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小大殊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則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則禮者天地之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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