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屢破圍標集團,大埔宏福苑聽證會繼續揭發被懷疑圍標,聽政府代表律師解釋,有關人員依足本子辦事,有人造假未能揭發,與政府無關,且不說丟了百多條人命,又說地盤突擊巡查獲預先通知,認為是合理安排,真係聽到火都起。如果在私人公司,負責人被發現工作出了亂子,是否可以說「老細,我日日都有依時返工放工,唔關我事喎。」更不明聽證會不是由有關官員表述,而是律師代表辯稱,他們也強調聽證會不是法庭。這次事件更顯得官員做事,不單是躺平,得過且過還好,他們的態度是不得過也且過。根據國安法,發表言論使人憎恨政府,也會犯煽動罪,觀乎官員的表現,似乎使人憎恨政府的正是官員自己。
說回標題,圍標必然是由一集團控制物業管理公司的負責人,與及「收買」部份立案法團或業委會成員,通過所謂招聘,委任顧問公司,定下工作範圍目標,不消說,顧問公司皆同一集團控制,再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承辦商入標,然後評選,一般業主對工程多不熟識,多着重價錢,惟有依賴顧問公司建議,標書多個,一部份屬天價,不在考慮之列,一部份標價低至不可能,且標書內容多不符合要求,也可不理,這些行內俗稱豬仔標,志在給顧問公司造勢表現認真而捨棄,剩下來合資格的不多,或只得一間,顧問公司於是好話說盡,物業管理公司負責人慫恿,得被收買的法團或業委會成員附和,拍板定案,過程表面公正公開,殊不知中標承辦商亦是同一集團控制,價錢較正常合理價高出甚大,稱為天價。此外,黑勢力滲透,如日出康城領都屋苑更發生涉嫌黑社會恐嚇反對者。屋苑大小工程無數,有些甚至不用招標。
涉嫌被收買的還包括區議員,利用公職便利及政府資源干擾屋苑事務,而法團或業委會成員擁有大量授權票,促使圍標在大會通過。
筆者曾撰文防止圍標,記得以前有發展商收購舊樓,有小業主不肯賣,其時未有強收條例,有無良發展商通過橫手僱用黑勢力管理公司,滋擾住客,政府其後立例規管,採發牌制度,物業管理公司須登記,從業員要通過考試,並由警方查核無黑社會背境。
由於年來維修圍標事態嚴重,筆者有以下建議:
一) 所有參與多業主樓宇之維修公司須申領是項牌照,依規模大小分類,此外,入標公司需聲明有無其它關連公司同時入標,包括股東,董事,及僱員等,違者觸犯刑事法例,並可參考證監做法,一經定罪,撤銷登記,包括專業註冊,或停止公司及個人從業一段時間。
二) 工程顧問公司亦需登記為多業權之物業顧問,申報與入標維修之工程公司有無關係,包括股東,董事,及僱員等,隱瞞者觸犯刑事法例,違者處分同上(一) 。
三) 工程顧問公司草擬的合約 - 政府鼓勵大廈業主委任獨立專業第三者審閱並提建議,防止顧問公司偏斜內容而對業主不利。第三者專業人士同樣須申報與以上一、二兩項公司無任何關係。獨立專業第三者顧問亦須政府批核登記。
四) 與此同時,政府亦應鼓勵業主親身參與大會,對授權票加以限制,被授權人士不可一人持多於某一數量,防止操控,並須填寫與授權人的關係和授權原因,禁止法團或業委會成員收授權票,避免利益衝突。管理公司亦須公佈全部有簽授權書單位,授權予何人,防止不知情而被種票。過去投訴假授權票不知凡幾,而有關方面藉故挑剔而廢除合法授權票,以達不可告人目的。此外,嚴懲造假文書者。
五) 政府亦宜立例禁止管理公司僱員,區議員等參與及遊說影響議案結果,避免濫用公共資源。
六) 至於物業管理公司,屋苑負責人須定期轉換,因長時間在一屋苑殖根,容易造就貪污機會。
七) 基於種種原因,業主不積極參與立案法團或業委會,大部份業主亦缺乏大廈管理及維修知識,政府可考慮立例規定法團或業委會必須聘請至少一名對物業管理及維修有認識的人士參與會議,該人士或可通過短期課程頒發政府認可證書,協助業主進行會議,一如上市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本來物業管理公司是擔當此角色,但多時存在利益衝突關係。該認可人士只參與法團或業委會之定期會議,提供意見,非僱傭合約,大廈酌情發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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